少年走路被撞 騎車者反把傷者告
作者:太倉市人民法院 馮丹 發布時間:2017-11-24 瀏覽次數:401
隨著經濟發展,馬路變得越來越熱鬧,大卡車、小汽車、摩托車等川流不息,這其中潛在的安全風險不可忽視,家長和孩子們都應時刻把交通安全意識牢記心間。
太倉法院每年都要受理數起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受傷后發生的責任糾紛案件,這些案件中往往受傷的未成年人是要求賠償的一方,車主、保險公司等則是賠償方,但最近的一起案件中,卻是騎車者起訴受傷的未成年人要求賠償。今年7月的一天,大張照常由南往北騎著電動車,少年明明恰好由東往西橫過道路,車人相撞,明明受了小傷,大張立刻帶著明明就醫治療,共花費交通費、醫療費百余元,大張稱其后他還去明明家中探望了明明。
幾天后,太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明明應負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大張不負本起交通事故責任。大張想既然明明是全責,那么明明的醫療費不應當由自己掏,就與明明的父母協商希望他們把醫療費退還給自己,但明明的父母無法接受自家孩子被撞了醫療費還得自家出,不愿意退還大張錢,大張氣憤之下起訴到了太倉法院要求明明退還醫療費、交通費。
承辦法官拿到案件后,首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溝通,法官撥打電話未能聯系到明明父母,就與大張溝通了基本案情,大張表示,明明是個孩子,畢竟確實是自己撞到了明明,醫療費也不多,明明父母實在不愿意把這筆錢退還他也能接受,但他接受不了明明父母的態度,因為根據交警大隊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責任全部在于明明,明明的父母卻不反思自家孩子是否沒有文明過馬路,反而一味責怪他人。綜合考慮本案情況后,大張撤回了本案訴訟。
法官提醒:本案中幸運的是明明僅受了小傷,承辦法官要提醒各位同學和家長,不論是父母帶著孩子出行還是孩子獨自出行,都一定要把交通安全意識放心間,做到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出行,否則發生了交通事故,未成年人既要承受傷痛、還可能影響學習和成長,如果未成年人沒有文明通行或者家長監護不當,傷者可能還要承擔部分甚至全部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