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之后自覺壓力大,看小區車輛不順眼隨手砸了幾輛車,這位來自山西臨汾的小伙子為自己酒后的沖動付出了代價。近日,淮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尋釁滋事案。

袁某在山西臨汾做教具生意,前兩年他只身一人來到淮安市淮安區做生意,平日里住在朋友家的小區翡翠城。不久前因生意上出了點問題,心里有點小郁悶,袁某夜里十二點左右獨自一人出門喝酒解悶。據袁某自己說他一人就喝了一瓶二鍋頭外加五六瓶啤酒。

喝完酒,袁某踉踉蹌蹌的走到小區里,當看到停在路邊的一輛白色卡宴時,順手撿起地上一塊水泥做的下水道井蓋,對著車的左側車門位置砸了下去。這一砸,不光車窗玻璃被砸碎了,就連后擋風玻璃也被砸壞了。

當袁某砸完這輛卡宴后,心里異常的滿足。緊接著,他又看到旁邊停著一輛黃色寶馬和黑色紅旗轎車。這次,他不光砸了人家寶馬車,還用紅色油漆給車涂上了顏色。據袁某事后交代,紅色油漆是在樓下撿到的,因為當時小區里很多人家在裝修,剩下不用的油漆桶就丟在了路邊。

砸完了三輛車后的袁某越發覺得自己好像是一名神勇的戰士,他揮舞著手中的井蓋,繼續砸向了周圍奧迪、別克等車輛。砸完最后一輛的他,隨手將井蓋扔到了某輛車上后就回朋友家休息去了。

第二天,袁某醒來已經忘記了自己所做的一切,只是略微覺得自己胳膊有點酸,手上有兩個小傷口。然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等他回到了臨汾老家的時候,民警已經在此等候多時了。

歸案后的袁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并賠償了他所損壞的車輛損失二萬多元。

經審查,袁某酒后任意毀損停在居民小區內的多輛汽車,造成多名被害人經濟損失,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袁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其歸案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綜上,袁某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