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企業“復活”第一案
作者:轉載《人民日報》 發布時間:2009-02-12 瀏覽次數:2811
20余億元的債務、3000余名職工的飯碗、100%的清償率、涉及港臺地區和英屬群島的復雜規則,瀕臨破產的雅新公司“復活”,稱得上“司法重整第一案”,被中歐商學院選為經典教案。
事實上,自從2008年4月底雅新公司進入重整程序后,企業生產經營已全面恢復,“復活”后的雅新更是訂單不斷。公司現任負責人盧耀普告訴記者:“一路走來,我們終于在法律的保護下,在法院的幫助下,迎來雅新的新生。清償20余億債務不容易,但我們無論如何都要做好。”
破產邊緣
●2007年銷售額達3.7億元,屬業內佼佼者。但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2008年外債高達20億元
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冊資本5000萬美元的雅新公司曾有過輝煌:僅2007年銷售額達3.7億元,屬業內佼佼者。但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2008年外債高達20億元,瀕臨破產。即使如此,該公司精良的設備、先進的技術仍屬一流,市場份額占有率高。
在市、區有關部門幫助下,雅新公司本想重組自救,但未成功。此時,司法重整??
兩道難題
●重整歷時半年,不但沒有新增債務,而且全部付清職工社保金、職工工資、結清全部稅款,付清全部供應商往來款
作為本案審判長,路雪昌見證了進入重整程序后的一路艱辛。在他看來,第一道難題是如何順利接管公司,又不造成大震蕩。相關法律規定有的過于原則,有的相互沖突,有的則是空白,讓工作一度陷于停頓。
好在江蘇省高級法院和蘇州市中級法院對此案高度重視,從一開始就充分關注和大力支持。不僅做業務指導,還積極與有關方面協調。在法院大力指導幫助下,“安永”制定了接管預案,成立5個接管小組,24小時不間斷,最短時間完成接管,順利邁出第一步。
然而,“安永”進駐公司后步履維艱:重整之前的巨額負債,資金奇缺,設備供應商鎖機,原材料供應商停供,停水停電,大量勞動爭議引發潛在的工人停工……
恢復企業正常生產??重整中的第二道難題,更難。
在法院協調下,相關職能部門放水養魚,對企業伸出援助之手,讓企業的外部環境趨于平穩,資金流轉情況開始好轉。“安永”還與所有供應商溝通,暫時解鎖核心設備并恢復原材料供應。2008年5月,該公司全面復工。
重整歷時半年,雅新公司沒有新增債務,收回應收賬款7000多萬元,并全部付清職工社保金、職工工資、結清全部稅款,付清全部供應商往來款,走上正常運行軌道。
起死回生
●按照重整計劃,所有債權人均獲得100%的受償率,比在破產清算狀態下提高了80%
重整能否成功,有沒有投資者愿意“買單”至關重要。
經評估,雅新公司凈資產為負2億多元。在法院監督下,“安永”先后在《華爾街日報(亞洲版)》、《中國日報》等媒體上發布引進投資者廣告。盧耀普所在的泰格必有德電子有限公司,最終以可行的重整思路和清晰的還款計劃,贏得主要債權人接納。
重整計劃草案中,員工債權、稅款在2009年4月前全額清償;對200多家8萬元以下的小額債權在2009年6月前清償;普通債權和銀行債權本息從2009年開始6年內分期償還。
吳中區法院院長曹萍介紹,按照這份計劃,所有債權人均將獲得100%的受償率,比在破產清算狀態下提高80%。
盧耀普說,雅新重整成功,法院做了很多努力,辦案效率很高。法官們不畏艱難,不怕麻煩,救活了企業。
【名詞解釋】
破產重整:瀕臨破產的企業,經利害關系人申請,在法院主持和利害關系人參與下,對尚有經營能力和盈利希望的,整頓其生產經營、清理其債權債務,使其擺脫財務困境,重新走上生產經營正軌。
給破產企業“一線生機”【記者后記】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最新數據顯示,2008年,全省法院共審理企業破產案件1080件,其中新收320件,數量與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涉及的金融債權數額和企業職工人數則大幅增加,并首次出現民營企業占破產案件比例過半的新情況。
企業破產,事關經濟發展、民生保障、社會穩定。如何最大限度減少企業破產帶來的負面影響?
省高院院長公丕祥說,審判環節須把握兩點:其一,對經營不善且不可逆轉的破產企業,要促其迅速“退出市場”??既維護勞動者權益,又均衡保護各方債權人利益;其二,對經營暫時困難有拯救希望的破產企業,則要充分利用破產重整、和解等法律手段給其一線生機。
在江蘇,法院為促進破產企業重整做了大量努力:除了雅新公司成功重整外,無錫市德發印染有限公司司法重整案,涉及職工400余人,所有債權日前均已清償;無錫市中級法院審理的長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重整案,剛剛通過重整計劃;常熟科弘系列破產案,涉及注冊外資4.31億美元,職工2000余人,正在法院推動下展開重整……
采訪中,許多辦案法官表示,盡管破產重整比直接破產耗時費力、困難多多,但為了給企業一線生機、給職工一個生計,我們愿意付出多倍努力。(本報記者吳 兢 )
(200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