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一場持續了4年之久的糾紛終于宣告結束。更令人欣喜的是,此案件的成功調解帶動了5件與此相關的連環糾紛案的解決,為當事人解決了春耕生產的難題。

此案的雙方當事人同是安豐鎮某村的村民,且原告劉某是被告劉某某的堂侄。劉某十年前將自己承包的1.97畝土地口頭轉給堂叔劉某某代種,現要收回,但劉某某拒絕交還。從2005年開始,兩家就為這一畝多地的歸屬吵鬧,2007年經鎮村兩級領導協調,雙方曾達成過一致意見:劉某某于200810月底將代種的1.97畝土地交還給劉某。但協議所定的期限已到,劉某某卻拒不交田。一怒之下,原告劉某將被告劉某某告上了法庭。

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告劉某某年事已高,且臥病在床,無法到庭參加庭審,因此決定上門進行調解。

劉某某承認字是他簽的,但矢口否認種了劉某的地。承辦法官耐心詢問,得知這塊地現在是劉某某的女兒劉某林在耕種。而劉某林辯解說,正因為代種了劉某的地,自己才把戶頭上的1.67畝地口頭轉給了另一戶人家代種。只有自己收回了讓別人代種的土地,才能將這1.97畝土地交還給劉某。

承辦法官對劉某林進行了細致的法律宣傳,告知她口頭協議無效。如果她要求收回自己的1.67畝地的承包經營權,可以另行主張權利。

經過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原本形同陌路的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商定劉某林一家將地交還給劉某,劉某則給予劉某林家200元的青苗損失費,調解取得了圓滿成功。

日前傳來喜訊,五家的連環土地承包糾紛也隨之解決,從而為當事人解決了后顧之憂,更為春耕生產贏得了先機,得到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