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正將司法與普通民眾的距離越拉越近。自2003年北京市法院首次對“非典第一案”的庭審進行網上直播開始,截至目前,北京市法院已成功組織網絡直播670余次。網絡技術的應用正在司法領域迅速延伸。“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被實現。”(中國法院網-北京晚報26

長久以來,人民法院被看著是社會矛盾的泄洪口、滅火器,而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法官則是正義的化身。因此之故,法院、法官和司法一直是公眾和社會輿論關注的聚焦點,人們內心積極追求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因而迫切希望人民法院及其法官都能高舉達摩克利斯正義之劍,嚴格執法、秉公裁決,維護正義,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為民”。

然而,毋庸諱言的是,由于各種原因,司法領域一直都存在著司法腐敗和司法不公的現象,嚴重破壞了人民法院和法官應有的“正義守護神”的形象,傷害了人們心目中應有的司法公信和司法權威,而一些司法者的自我封閉、脫離群眾、高高在上和司法自身的神秘化又不斷拉開著司法與公眾的心理距離,進一步降低了司法的公信與權威。

要樹立司法應有的公信與權威,一個重要舉措是在堅持司法職業化、專業化建設的同時,注重司法的民主化、大眾化與公開化,堅持走司法工作的群眾路線。以司法的民主化、大眾化保障公眾對司法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以司法的公開化、透明化,避免暗箱操作,實行陽光審判,讓司法審判成為陽光下的事業,讓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讓“打官司”者贏得明白、輸得服氣,從而還理于民、取信于民。

審判公開制度是憲法和法律的明文規定,既是司法公開化的法律依據,也是司法公開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內容。除了審理少數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等的案件外,人民法院都必須堅持公開審判的制度和原則。筆者以為,審判公開除了包括開庭審理案件的過程和判決的宣告應公開進行外,還應包括案件立案至執行的全過程。一方面,庭審網絡直播是落實公開審判制度的一個有效舉措,網絡利用和傳播的便捷性、廣泛性、及時性、隨時性,使得一般僅能容納數十上百人的審判法庭在時空上無限放大,使得司法信息傳播的廣度、速度、力度遠超一般的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從而有效保障了公眾對司法的知情權、評判權和監督權,真正讓審判公開制度落到實處。另一方面,庭審網絡直播僅是落實公開審判制度的一個有力舉措,除此,筆者以為,人民法院還應將公開審判制度貫穿于案件審理執行的全過程,包括立案、審理、宣判、執行等各個環節。

為有效促進司法的公開化和透明度,實踐中,法院可以積極嘗試建立審判直播的制度,并應不斷尋求、探索網絡直播、電視直播的各種題材和方式,比如執行直播、院庭長訪談答問、審判信息發布、法官釋法解案等,而非僅限于庭審環節或圖文直播。另外,近年來北京、河南、重慶、江蘇等地許多法院漸次推出的判后答疑、判決書上網、公布院長信箱、案件審理進程網上查詢等舉措都是加大司法公開化和透明度的有益嘗試。只有堅持審判公開,不斷提高司法的透明度,保障公眾對司法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讓各項審判工作直接置于公眾的“眼皮底”下,讓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才能讓到法院“打官司”的每一位當事人都贏得明明白白、輸的服服氣氣,唯如此,才能象宋魚水法官那樣,做到“辯法析理,勝敗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