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審理一起以婚嫁為名騙財的刑事案件
作者:許松 發布時間:2009-02-04 瀏覽次數:887
本網宿遷訊:近日,泗洪法院審理一起以婚嫁為名騙財的刑事案件。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甲拉爾洗、阿的阿呷、阿各克布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別處以罰金。
被告人甲拉爾洗、阿的阿呷、阿各克布均系四川省昭覺縣農民。為獲取不義之財,三被告人于2008年4月經預謀,決定流竄他鄉以婚嫁為名實施詐騙。
法院認為,被告人甲拉爾洗、阿的阿呷、阿各克布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鑒于三被告人在案發后能自愿認罪,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