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岐:牢固樹立“五個理念”努力促進司法為民
作者:孫明岐 發布時間:2009-01-19 瀏覽次數:1713
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政法工作座談會的重要講話中指出,維護人民權益,是黨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要真正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指導思想,落實司法為民工作宗旨,依法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努力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必須牢固樹立五個理念,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理念,切實做好人民法院的群眾工作
隨著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施和社會主義法治進程的加快,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有了更多的要求和期望,人民法院要最大限度的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必須時刻感知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一是要牢固樹立群眾觀念。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人民群眾從事訴訟活動的重要場所,也是黨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重要渠道。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須始終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想人民群眾所想,急人民群眾所急,以公正高效的審判贏得社會各界的支持和擁護。二是要切實加強和改進司法過程中的群眾工作。從現實情況看,司法過程中的群眾工作,許多糾紛案結事不了,這需要我們在實踐中加強并改進這項工作,把依法審判和教育疏導有機結合起來,有效化解矛盾糾紛。三是要建立與人民群眾密切聯系的長效制度。通過開展巡回審判、院長接待、設立意見箱、向社會公布聯系電話等方式,積極聽取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保持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
二、牢固樹立和諧司法理念,切實做好促進社會和諧工作
和諧司法是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人民法院要致力于有效解決糾紛,堅持把訴訟調解工作作為推進和諧司法的著力點,積極運用情理法相結合的方式多調少判,提高息訴率,努力擺脫收案多、判決多、上訴多、發改多、公信度不高的司法困境。進一步加大做好涉訴信訪工作的力度,堅持“兩手抓”,一手抓申訴復查工作,完善申訴來訪制度,提高申訴復查案件的辦理質量,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正當權益;另一手抓依法整頓和規范涉訴信訪工作秩序,懲治違法上訪、暴力上訪行為,維護司法安全和司法權威。
三、牢固樹立司法民主理念,切實做好擴大司法民主工作
當前,人民法院弘揚司法民主,重要的是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人民陪審制度。要通過完善并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社會閱歷豐富、熟知社情民意等優勢,彌補職業法官的認知局限,幫助法官克服職業習慣所形成的思維定勢,使司法活動更加貼近民眾生活,反映社會價值觀念和道德準則,提升人民群眾對法院裁判結果的認同感和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四、牢固樹立文明司法理念,切實加強審判作風建設
堅持文明執法,一是要加強司法過程中的人權保護。要進一步加強刑事司法領域中的人權保護,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辯護權、質證權、辯論權和最后陳述權;要嚴格執行審限制度,杜絕絕超審限和超期羈押現象。二是要切實改進審判作風。每一個法官都要文明執法,對待當事人要熱情和藹,堅決杜絕“冷、橫、硬、推”的不良作風,堅決消除“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現象。三是要約束業外活動。法官應當慎重對待社會交往,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培養良好生活習慣,杜絕可能影響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職責的不良嗜好,真正樹立起法院隊伍的文明形象。
五、牢固樹立司法保護理念,切實做好司法的人文關懷工作
人民法院要切實采取措施,進一步做好對社會弱勢群體的司法人文關懷工作。加強對當事人的訴訟指導,幫助當事人避免訴訟風險和不必要的損失,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要加大對老、弱、病、殘、幼及經濟貧困當事人的司法保護力度,確保經濟困難的當事人能夠打得起官司,有理的當事人能夠打得贏官司;繼續推行網上立案、巡回辦案、預約開庭、假日法庭、電子簽章等措施,創造便民利民的訴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