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沒找著 深夜搶商店
作者:尹振國 發布時間:2009-01-16 瀏覽次數:967
本網南通訊:兩名從山東來海門尋找工作機會的年輕人孫建、孫輝,因工作沒找著,身上的錢也花光了,竟共同搶劫一家商店。最近,海門市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孫建、孫輝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一千元。
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建、孫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孫建、孫輝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應當按照各自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兩被告人歸案后能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因此,法院對兩被告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