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來,南京玄武法院分管院長和庭長的審判管理職能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在緩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案件審判質效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庭長普遍感到時間不夠,難以實行精細化管理,“一讀三評”工作也無法全面開展。分管院長和庭長是審判管理中的關鍵環節,當前,由于精細化管理不到位,導致還存在許多管理方面的問題,如部門開庭申報工作不及時、不完整、不統一;不能及時組織學習新的法律規定導致改判;同一部門因為相同原因導致多次改判;個別人員結案周期過長,效率不高;審判人員結案不重平時,結案均衡度差;審判績效的常態控制不足,仍需運動式結案,速錄員管理不到位,等等。因此,需要進一步加強院庭長的直接管理,在精細化管理方面下工夫。

建議:(1)進一步強化庭長審判管理意識。加強庭長審判管理的經驗交流與總結,組織庭長向管理工作先進的法院、機關和企業學習,邀請管理學專家講課,加速提升管理工作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促進法院工作的發展。(2)加強庭長審理管理工作能力培訓,組織積極探索審判管理的新方法,推動審判管理工作走向科學化、規范化。(3)建立庭長審判管理考評機制,將庭長的審判管理職責納入崗位目標考核中,考核結果與評優和獎勵直接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