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昨天,南京鼓樓區法院對一起盜竊案件的3名被告人作出宣判,其中兩人被判處1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這伙人共在全國各地流竄盜竊作案上百起,僅2008年春節前后就在南京作案26起。去年底,鼓樓區法院還判決了另一起盜竊案,一名21歲的盜賊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此人去年夏季在南京連續作案17起。法官告訴記者,這兩起案件的共同特點是均選擇人們熟睡的凌晨作案,所不同的是前者通過插片開門進入被害人家庭,而后者則是通過翻窗入室。春節將近,廣大市民應提高防范意識,防止財產損失。

31歲的劉某某和丁某某,都是重慶市萬州區人,兩人都曾因盜竊犯罪于2006年被判處過刑罰。兩人于200712月竄到南京后,在下關區東門街40號臨時租房居住,并尋機作案,就在這個過程中,兩人又結識了27歲的安徽太湖縣男子甘某,三人一拍即合決定聯手盜竊作案。20081217凌晨2時許,劉某某和甘某來到玄武區鐘山山莊,通過插片頂鎖舌開門的手段,進入157樓的一戶人家,趁主人熟睡之機,盜走現金100元及一臺手提電腦。在南京首起作案成功后,這伙人便更加放肆起來,2008年春節期間,他們以相同手段連續作案20多起,竊得市民錢物總價值高達近10萬元。僅去年1227日凌晨,這伙人就在鼓樓區司背后一戶居民家中竊得現金6000元。據劉某某及丁某某歸案后交待,他們在來南京作案前,還在外地作案上百起,可謂劣跡斑斑。鼓樓區法院昨天各判處劉某某、甘某有期徒刑126個月,并處罰金;判處丁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

21歲的四川省越西縣男子都某某,曾因盜竊罪被判處過有期徒刑,但因病被保外就醫后他劣性不改。去年6月他再次竄到南京,并在兩個月的時間內,通過扳斷窗戶欄桿入室或直接從窗戶入室等手段,連續在凌晨時段作案17起,竊得市民錢物總價值近4萬元。同年9月,都某某被抓獲歸案。去年1129日,鼓樓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都某某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

南京鼓樓法院刑庭法官告訴記者,很多被害家庭的防盜窗大多是空管不銹鋼材料,中看不中用,所以輕易被竊賊扳開。要解決這一問題,除加強防范意識外,還應加固防盜窗,最好使用堅固的實鋼窗材。此外,老式防盜門很容易被插片開門,建議使用老式防盜門的家庭,盡快更換安全程度高的新式防盜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