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建房過程中安全事故頻發的原因及對策
作者:付陳友 發布時間:2011-12-29 瀏覽次數:826
隨著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家庭結構的變化(子女進城)農村新建、擴建、裝修房屋大幅增多,在此過程中安全事故也頻頻發生。2009以來,大豐法院受理的該類糾紛分別為46件、57件、62件,數量持續增多,并且審理與執行難度愈來愈大,亟待引起重視。建房安全事故的后果經常出現致人傷殘、死亡,賠償數額巨大,很多時候超出建房農民的承受能力,超出建房支出款項。從而出現無力支付高額賠償費用,建房被迫停工、甚至有些房主或者雇主舉家外出避債。有些受害人因無法及時得到救治和賠償,加劇病情、有些家庭因此跌入困境,引起夫妻離婚、子女輟學等等。部分受害人及其親屬因得不到賠償對雇主采取違法的維權途徑,激化、擴大矛盾,嚴重影響農村的穩定。
一、成因分析
一是建房村民法律意識淡薄。大多村民在建房時,僅僅滿足于有屋入住,既要房屋高大氣派、又要省錢省料,對房屋是否要規劃、設計、審批、驗收等,則抱有無所謂的心態。部分房屋選址不當,未建設完成即發生坍塌事故。部分房屋缺乏統一科學的規劃,或分布零散,浪費土地,或過于密集,一家有事多家受損。
二是建房村民安全意識不強。在建房過程中,沒有相應得安全防護措施,不設置安全網、不扎牢腳手架、不佩戴安全帽等。明知高空作業不能喝酒,早餐、中餐仍然請工匠喝酒。施工過程中,水電亂接亂引,材料亂堆亂放。
三是建房村民質量意識較差。農村建房存在水泥不按標號,水泥砂漿搭配比例不當,用磚不具備相應的強度和硬度,預制板不達標,購買水電等建筑材料時不看生產時間、生產廠家、產品質量規格,盲目購買、材料任意減省,不少房屋剛剛建成就出現漏水、側傾、墻體裂縫等質量問題,留下安全隱患。
四是農村建筑工匠整體素質較低。農村建房往往請農村的個體工匠施工,他們僅憑經驗建房,無任何資質可言,部分工匠建筑知識缺乏,連基本的圖紙都看不懂,新工藝、新技術應用困難。大部分個體工匠施工工具、設備極其簡陋,只有磚刀、吊錐等。
二、對策建議
1、提高村民法律意識,引導村民依法安全建房。鄉鎮的村鎮建設中心等部門應積極與村(居)委會聯動,對于要新建房屋的村民,及時告知要求辦理審批手續,告知違法建設的不利后果,引導村民合法建房。通過發放安全生產書、公布農村建房過程中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及賠償數據等,使村民直觀的認識到報建、規劃、設計、驗收的程序重要性,促使村民真正重視自己房屋的法律權益、質量安全等,從而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2、提高村民風險意識,引導村民購買安全保險。保險具有互助性、風險分散性,保險公司應針對農民建房實際發生的安全事故多、賠償項目多、賠償數額大等具體情況,宣傳和引導建房村民購買相關安全保險。
3、提高市場準入意識,引導工匠組建農村建筑公司。建筑行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農村個體工匠的統計、培訓和管理,采取市場準入制度,即對培訓合格的工匠,頒發相應的證書,準其進入農村建房市場。政府應以幾個村或者一個鎮為單位,積極引導建筑經驗豐富、資金雄厚的個體工匠,組建設施完備、管理規范的農村建筑公司。
4、提高部門監管意識,引導工匠規范作業。建筑行業監管部門應主動加強監管,或將監管程序前置,將在事故發生后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精力用在事故發生前的監督和管理上,以及時引導建筑工匠在建設過程中落實各種安全防護措施,引導工匠拒絕使用安全不達標的建材等。違者嚴懲、以儆效尤,從根本上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