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審結一起團伙流竄涉農盜竊案件
作者:陳杰 發布時間:2008-12-05 瀏覽次數:940
本網鹽城訊:響水法院對被告人孫某、王某、薛某、孫某共同犯盜竊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孫某等四人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三年不等徒刑,并處罰金刑罰。通過嚴厲打擊盜竊農業生活資料等嚴重影響農民生產、生活案件,維護當地農戶合法權益。
被告人孫某、王某、薛某、孫某于2004年4月至2007年秋天期間,騎摩托車至響水縣七套鄉、老舍鄉、雙港鎮、南河鎮、運河鎮等地農戶人家,通過分工把風、拿事先準備好的繩子捆住家豬,合伙將豬扎在摩托車上,拖走銷贓方式方法,四人共盜竊作案24起,竊得30頭家豬,4只山羊,共計價值人民幣25087元,嚴重影響當地農戶生產生活。
本院認為,被告人孫某、王某、薛某、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其中被告人孫某、王某、薛某盜竊數額巨大,被告人孫某盜竊數額較大,四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孫某、薛某、孫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之內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均應當從重處罰,逐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