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逃避執行 被拘又罰款自吞苦果
作者:華靈芾 章偉斌 發布時間:2008-10-31 瀏覽次數:1059
本網無錫訊:為了逃避執行,先是拒不簽收法律文書,后是百般逃避,跟法官玩“躲貓貓”,當被法官找到后,竟拒不承認自己就是被執行人。面對15天的司法拘留和5000元罰款,被執行人陳某追悔莫及,乖乖交付了全部執行款。
被執行人陳某在張家港開了一家物流快遞公司,并聘請了一位駕駛員,后該駕駛員未經同意私自開車回家,結果撞傷了申請執行人鞠某,致使鞠某顱腦損傷,花去相關費用8萬余元。該民事糾紛經江陰市人民法院判決,陳某承擔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后,由于陳某拒不履行法定義務,被害人鞠某遂申請法院執行。
案件受理后,江陰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陳某發出相應手續,但陳某一直隱匿不收。而鞠某由于腦部受傷做過開顱手術,急需賠償款用于后續治療,江陰法院決定特案特辦,力求在最短的時間內執結此案。由于陳某拒不簽收法律文書,且為躲避執行不回家也不去公司,承辦法官決定來個“出其不意,攻其不備”。
機會終于來了,在得到陳某此刻正在公司的消息后,
“早知道是這個結果,我肯定一開始就老老實實地履行義務。”耷拉著頭的陳某一臉悔意。被拘又罰款,其可謂自吞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