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一分鐘
作者:盧旭東 發布時間:2008-10-16 瀏覽次數:1876
早上上班途中,看到這樣一幕情景:
一位農婦急切地向公交車招手。公交車戛然而止,車門滑開,農婦一腳跨上車門踏板,一邊不疊聲地向司機打著招呼:“等我一分鐘,等我一分鐘!”一邊向遠處招手。順著她的手勢看去,一個老人拎著大包小包踽踽而來。
正值上班高峰,大概屬于違規停靠,不遠處逡巡的交警不時向這里張望,后面的汽車不耐煩地鳴著喇叭。司機有些猶豫,回頭望去,老人離車還有一段距離,雖是步履蹣跚,卻在努力前行。車上的乘客開始躁動起,臉上的表情各異,有同情、有寬容、有冷漠、有嫌惡……而農婦的態度則更加惶恐、愧疚,臉上堆滿謙卑的笑,低聲下氣地請求司機再等一等。她一只腳牢牢地釘在地上,一只手緊緊把住車門,生怕一松手,公交車會揚長而去。
司機看上去是個厚道人。等,還是不等?他感到左右為難:等吧,讓一車人耗在這里,惹起眾怨,還有交警的虎視眈眈。不等吧,拒絕弱者的求助,良心難安。
這樣兩難的境地,我們的法官不也常常面臨嗎?
作為法官,一方面,我們要用剛性的規則、理性的思維來倡導、維護社會共同的價值理念和道德法則。另一方面,我們又不得不面對千差萬別的個體需求。盡管這些請求有時看起來是那樣不可理喻:有些衣衫襤褸的農民捧著殘缺不全、已過訴訟時效的證據,請求法官為他主持公道:有些生活無著的老人顫顫魏魏地跪求法官,不要執行他那躲債在外、不敢回家的兒子;有些形容枯槁、勞碌一生的留守婦女泣求法官,一定要法辦她那黑了心的丈夫和不見廬山真面目的“二奶”…… 是“與法無據,不予支持”,還是擺脫規則,法外施情?如何在兩者之間做出選擇,是我們法官必須面對的難題。就像那位司機一樣,面對規則與人情的沖突,他的腳游離在剎車和油門之間,難以選擇。
可是,我們不是司機,我們是法官,是法官就必須判決。不管你面對的情況是多么復雜,利益沖突多么激烈,我們必須取舍,必須選擇。“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可是,簡單的邏輯,機械的規則,就能使實際中的一切難題迎刃而解嗎?就像面對“等我一分鐘”這樣的請求時,如果我們置之不理,我們的良知將會受到拷問,可是如果簡單遷就,社會固有的規則和秩序就會受到挑戰。
“等我一分鐘”,現實中還有多少這種來自底層民眾的聲音,需我們去關注、去回應、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