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凌晨5時20分,如皋法院審判大樓前,54名執行干警整裝待發,準備開展“執行百日攻堅”集中執行活動。黨組書記、院長章智敏到場作動員講話,活動邀請的6名人大代表也準時趕到法院,全程參與監督此次集中執行活動。當地20余名媒體記者、網友主動報名參與此次活動,用鏡頭記錄活動全程。

  5時30分,執行隊伍兵分三路,奔赴各自執行轄區。與此同時,提前一天到達南京的第四執行小組,通過執法記錄儀向指揮中心匯報,也正趕往需強制騰房的被執行人住所。

  6時10分,第二執行小組到達被執行人史某、陸某家中,準備外出的陸某被堵在門口。因被執行人一直拒收法院郵寄的相關材料,執行人員現場再次向她送達執行通知書、限制高消費令等文書,要求她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陸某拒不履行,經請示領導后,當場對陸某住所實施搜查。搜查中,陸某竟然借上廁所的機會將銀行卡藏匿起來,后被執行人員從洗碗水池中找出。后據陸某陳述,自己今年的收入都在這張卡上。執行人員還從陸某家中搜出部分現金,依法進行扣押,并將陸某帶至法院談話。

  7時許,第一執行小組向指揮中心匯報,在執行石莊鎮鳳龍村黃某時,其妻李某將被執行人黃某拉至身后,聲稱要抓就抓她......在執行人員和人大代表的一再勸說下,黃某當即微信支付欠款、案件受理費、執行費共計15068元。正當執行人員準備離開時,李某突然抓起鐵鍬準備襲擊執行人員,鐵鍬被奪走后,李某又竄至大門口,出其不意地將隨行一名女記者的頭發揪至手中,并將前來勸阻的執行干警手臂抓傷多處,態度極其惡劣。經請示院領導后,依法將李某強制帶回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五)項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李某被依法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10000元。

  8時左右,第三執行小組傳來的“搶老賴紅包”故事,讓人忍俊不禁。被執行人花某違法行醫,被行政處罰10000元。因其拒不履行,行政機關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裁定對被執行人花某沒收違法所得5元、罰款10000元,合計10005元。望風而逃的李某駕駛電動汽車“跑路”途中,被執行人員攔截。后在執行人員及隨行代表、網友的勸說下,花某低頭下車回到住處。因花某拒不履行罰款,執行人員對花某住處實施搜查,后從花某臥室房間找到一份“紅包”,上署花某大名。花某直言紅包不能“搶”。搜查人員還找到一個黑色塑料袋,里面裝有部分現金。經現場清點,共計搜查到花某人民幣7150元。拒不悔改的花某對剩余款項仍拒不履行,執行干警依法將花某帶上警車。

  據統計,此次集中執行當場執行到位金額7萬余元,抓獲“老賴”8名,搜出銀行卡9張,清空房屋1套,并查封、扣押一被執行人公司的相關賬目及辦公物品若干。

  圖為李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