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慣犯膽太大,撿到他人身份證竟敢掛失他人銀行卡
作者:金永南 發布時間:2017-08-21 瀏覽次數:356
撿到他人身份證,也能盜竊到他人的錢財?說來也許沒人相信,但南通一名盜竊慣犯竟做到了。日前,該名盜竊犯在通州法院受審,被通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被告人周某系南通市通州灣示范區三余鎮人。80后的他,2001年就因盜竊被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此后又因盜竊數次被判刑,直至2015年4月29日刑滿釋放。
2016年8月23日凌晨,被告人周某在南通市通州灣示范區三余鎮一網吧上網時,撿到一張姓名為張某的身份證,并發現張某的照片與自己有幾分相似,隨即將身份證藏在身上。如何能讓張某的身份證“變現”?周某著實動了一番腦筋,并想出了一招自以為高明的妙計。當日11時許,周某持張某的身份證來到當地一家銀行,用手遮住自己的半邊臉冒充張某本人,欺騙該銀行業務員,謊稱自己的銀行上丟失,要求辦理掛失補辦手續。而該銀行的業務員見周某用手遮住半邊臉,即詢問周某為何遮臉,周某謊稱自己在工作時眼睛受傷。銀行業務員也未作仔細審查,為周某補辦了張某的銀行卡,而周某竟也預留了自己的手機號。周某順利補辦銀行卡后,通過自動柜員機從補辦的張某銀行卡內秘密取走人民幣2500元。
2016年8月23日13時30分左右,張某在使用銀行卡網上購物時,發現卡內資金不對,通過手機銀行查詢到當日11時40分被人取走2500元。張某于是趕到銀行交涉,發現他人使用自己已丟失一個多月的身份證,冒充自己辦理掛失和補辦銀行卡手續并取走卡內資金的事實,遂向公安機關報案,至此周某案發。
周某到案后,經公安機關偵查,又查實了周某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10月12日期間在南通市通州灣示范區三余鎮等地所犯三起盜竊犯罪事實,三起盜竊周某竊得現金、香煙、電瓶車等財物價值人民幣1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