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云南白藥牙膏銷量的猛增,各別不良商家開始生產假冒偽劣產品,并使其流入市場,令不知情的消費者防不勝防,一旦購買到假貨,使用效果完全不同。近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就依法審理了一起涉及假冒“云南白藥”牙膏的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位于蘇州高新區的XX超市,面積約150平米左右,是一家中型店鋪。貨架上的商品琳瑯滿目,從生鮮食品到日化用品一應俱全,可誰知其中竟然暗藏“李鬼”。2017年1月中旬,云南白藥集團醫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發現,該超市出售的“云南白藥”牙膏系假冒產品。隨即,這位工作人員便向公證處申請保全證據公證。

  1月16日,公證人員與申請人來到該超市,并在此購買了兩盒外包裝印有“云南白藥”字樣的牙膏,共計支付了人民幣42元。兩支牙膏經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鑒定為假貨。云南白藥集團醫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遂以侵害商標權為由將這家超市訴上法院。

  經虎丘區法院審理查明,“云南白藥”商標的注冊人為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牙膏等,續展注冊有效期至2025年9月27日。2002年,“云南白藥”商標被工商總局評為“中國馳名商標”。原告云南白藥集團醫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授權經營前述商標產品。

  庭審期間,被告XX超市的店主賈某未答辯亦未提供證據。法院認為,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在本案中,被告存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侵害了原告的相關商標權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遂作出判決:被告立即停止銷售侵害“云南白藥”注冊商標權的商品,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15000元。

  據了解,這些假冒“云南白藥”牙膏,無論是包裝還是色澤足以以假亂真,但使用起來和正品“云南白藥”牙膏有很大的區別,消費者如遇見假冒“云南白藥”牙膏應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

  相關市場監管局的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真假云南白藥牙膏鑒別有幾個小竅門: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用鋒利刀片在牙膏管藍色部位進行用力刮試,藍色不會脫落,只會出現刮痕,假冒產品則會藍色脫落,露出白底;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為機械點膠,規則均勻,開盒后即會被破壞,假冒產品為人工粘膠,膠跡明顯,開盒后不被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