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電信詐騙案大起底 30名被告終獲刑
作者:許修堯 艾家靜 發布時間:2017-08-02 瀏覽次數:392
經介紹加入一電信詐騙團伙,并伙同其他成員在印度尼西亞雅加達一別墅內,通過電信技術手段,冒充社保及司法工作人員,以被害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且涉嫌犯罪需要配合司法機關辦案為由騙取事主錢財,30余人組成的詐騙團伙撥打詐騙電話逾千次,涉案金額70余萬元。
記者日前獲悉,2017年7月28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一審以犯詐騙罪對蔡某等13人作出判決,最高獲刑三年三個月。而在此前,虎丘區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7日以犯詐騙罪對同案犯王某等17人分別判處了五個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現判決已生效。
騙局 涉嫌洗錢讓他慌了手腳
2014年7月11日中午,家住蘇州市虎丘區的林先生接到電話,對方自稱是湖北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聲稱林先生在湖北辦了醫保卡,非法消費國家禁用藥品近2萬余元。
林先生表示自己沒有在異地辦過醫保卡。對方提出,林先生的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盜用,建議其報警,并將電話轉到了“湖北公安局”。電話中的“陳警官”表示將幫助林先生處理這件事,并告知了分局電話,讓林先生自己去核實。
林先生撥打查詢電話后,發現該號碼確實是湖北公安局的電話。不久,他就接到了顯示為該號碼的電話,對方詳細詢問林先生的身份信息后稱,有人用林先生的身份信息辦了一張社保卡,卡內有200多萬元資金,涉嫌洗錢,需要對林先生名下的賬戶進行資金比對。
慌了手腳的林先生沒有多想就相信了。據他事后回憶,“當時對方說,要證明我清白就必須清查我的銀行賬戶,并把賬戶內的錢存到一個'安全賬戶'內,清查完沒問題就返還給我。”
當天下午15時左右,林先生到郵政儲蓄銀行通過柜臺將6萬元現金轉至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之后又到建設銀行通過柜臺將3元現金轉賬至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之后對方一直未還,再撥打電話也無法取得聯系,發現被騙了的林先生遂報警。
供述 三線分工編好劇本行騙
經審理查明,犯罪分子的詐騙窩點位于印度尼西亞雅加達偏遠郊區的一處別墅,團伙成員大多是被組織者以“出國務工”為名騙來。
犯罪團伙成員王某2014年7月結識了一個名叫“通哥”的臺灣人,他說:“臺灣人說介紹我到印尼那邊物流公司上班,務工收入不錯,月薪5000元加提成,最高時可以拿到十幾萬元,活也不累。”
到達窩點后發現已有10余人在此工作,多數是臺灣人。工作內容很簡單:根據事先編好的劇本,撥打或接聽電話。很快,熟悉了流程的王某又陸續在內地招人。
錢某本在福建一家工廠工作,后經朋友介紹,說印尼務工收入十分可觀,便與蔡某、李某等人被高薪誘騙到境外窩點。據多名嫌疑人交代,有專人給她們辦理護照、訂好機票。到達窩點后,錢某等人的護照、身份證等都被收走。
她說,我們那里大約30幾個人,每名新人會拿到一份劇本,上面詳細講述如何騙取受害者信任,新人必須反復操練臺詞,熟悉后才能上崗。
“我和蔡某等是一線、李某等是一線,王某是三線。”據錢某供述,一線冒充醫保人員,二線冒充公安局,三線冒充銀行專員、檢察官。
至于具體的詐騙流程可謂環環相扣,令人防不勝防。據王某供述,第一步是先由“電腦射手”群發一段語音包到內地的一大批號碼上,指稱對方社保卡有故障,讓對方按9轉人工臺咨詢。一旦有電話轉進來,“一線”就會負責接聽,詢問對方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并告知其醫保卡有問題,要通過湖北省公安廳處理。
王某說,選擇報案的電話會直接轉到“二線”,他們冒充公安問對方家庭成員、名下資金等,經對方調查我們的號碼確實是偽裝過的公安相關號碼后,我們再用此號碼打給對方,說對方涉嫌非法洗黑錢,要對其名下資金進行清查。如果對方資金在一萬以下,“二線”會直接給對方一張卡號要求其轉賬;如果在一萬以上,就把電話轉給“三線”,“三線”冒充經濟調查科、檢察院人員等,要對方把錢打到一個所謂的“安全賬戶”進行審查。
就在詐騙窩點的一樓客廳里,豎著這樣一塊白板,上面標注著每個人每天的業績:
7月7日,張某,女,50000元,一線:馬、二線:象、三線:超
7月8日,吳某,女,11000元,一線:魚、二線:象、三線:超
7月11日,林某,男,90000元,一線:馬、二線:超、三線:魚……
遠隔重洋的林先生也許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名字會以這樣的方式出現在雅加達一間別墅客廳的黑板上。而所謂的“馬、象、超”等,就是錢某、蔡某、王某等人的代號。
判決 30名被告先后落網被判刑
像林先生這樣遭遇的受害者并不在少數。2014年以來,蘇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接報數起“醫保卡非法報銷”、“電話欠費”、“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錢犯罪”等冒充公檢法人員進行的電信詐騙案件,經偵查發現,電信詐騙窩點在印度尼西亞。2014年7月19日,專案組根據線索在印度尼西亞三寶隆省一窩點抓獲嫌疑人30余人(其中臺灣籍10余人),當場查獲電腦、手機等作案工具。同年7月24日,王某、錢某等17名中國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國。
2016年5月17日,虎丘區法院依法對王某、錢某等17人以詐騙罪分別作出刑期不等的判決,其中王某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然而案件并未就此結束,經繼續審查,公安機關確認蔡某等人犯罪事實,并于2015年1月26日上網追逃,并報全國各口岸進行邊控,2015年3月至10月,蔡某等13名嫌疑人依次落網或投案自首。
經虎丘區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7月7日至7月15日,被告人蔡某伙同王某、錢某等人(均已判刑)至印度尼西亞詐騙窩點參加由他人(臺灣地區)組織的針對中國大陸公民的電信詐騙組織,伙同組織內其他成員冒充醫保人員、公安及清查專員等身份,利用撥打電話等電信技術手段向大陸地區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并造成多名被害人財產損失70余萬元。遂于7月28日一審對被告人蔡某等13人以犯詐騙罪判處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最高三年三個月。
至此,一起涉案金額巨大的跨國電信詐騙大案終于劃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