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樓市競爭激烈,開發(fā)商、銷售商高招迭出,介紹客戶買房成功后給予獎勵就是其中一個高招。近日,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法院調結一起因銷售商承諾返現(xiàn)未兌現(xiàn)引發(fā)的糾紛,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當庭履行。

  張某今年年初在某樓盤購買了一套商品房,銷售人員告訴他,只要他能介紹客戶購買樓盤并成功,每成功一套銷售公司便獎勵他3000元。張某覺得有戲,剛好有個朋友需要買房,張某便向朋友推薦了該樓盤,朋友最終在該樓盤購置了房產。

  朋友購房后,張某便找到銷售人員要求兌現(xiàn)獎勵。銷售人員打起了太極,一會兒說人員變動,一會兒說公司會計不在,反正就是不給兌現(xiàn)。張某先后找過多次,卻始終未能拿到銷售公司承諾的獎勵。

  一氣之下,張某將銷售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兌現(xiàn)承諾并承擔訴訟費用。

  受理案件后,法院將應訴材料郵寄給銷售公司,通知其應訴。

  盡管張某與銷售公司之間就介紹成功的獎勵費并沒有書面合同,但張某將幾次與銷售人員的談話都悄悄地錄了音,并整理成文字資料。

  最終,在法院主持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銷售公司當庭向張某支付了獎勵款并給予適當補償,雙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