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風水阻斷村路 一對老年夫婦被判侵權擔責
作者:芮東俊 孫國庭 發布時間:2008-09-24 瀏覽次數:1149
本網淮安訊:只因迷信“風
楚州法院經審理查明,1995年,為方便本組村民通行,村民小組籌資修筑了一條貫通本村民小組的東西方向的石子路,在該石子路途徑劉家東側南北方向溝渠處修筑了涵洞。2000年,劉家在該石子路南側約
楚州法院認為,兩被告聽信迷信之言,并實施侵權行為,給相鄰的本組其他村民的通行造成了損害,其行為是錯誤的,應予批評教育,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兩被告雖在提供了土地承包證書后辯稱其行為是因為道路未經同意即經過其家自留田,但該承包證書上僅記載了兩被告承包地面積,并未準確記載上述道路所占土地亦為兩被告的承包地;且即便該道路途徑兩被告承包地,由于上述道路修筑于1995年,系本組村民出行的主要道路之一,現原告僅是對原有的道路路面進行改造,并非新建和擴建,兩被告應從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出發予以支持。鑒于上述理由,楚州法院判決劉某夫婦在判決生效后10日內將被其挖開的涵洞恢復原狀,如逾期不履行此義務,村民小組可自行將該壩口恢復原狀,劉某夫婦不得阻礙,且需承擔相應的施工費用。劉某夫婦提出上訴,淮安市中級法院以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為由作出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