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阜寧法院碩集法庭成功審結了一起特殊的離婚案件,受理案件后,該庭發現被告王某乃已懷孕五個月的孕婦,便立即主持庭前調解,后原告自愿撤回了起訴。

原告陳某與被告王某婚后不久,原告的母親因看不慣媳婦而經常喝令兒子與被告離婚,甚至以不離婚就斷絕母子關系相威脅,原告便向該庭提起離婚訴訟??紤]到被告處于懷孕期間,且原告年紀尚輕,提出離婚的事由過于草率和沖動,承辦法官依法對雙方進行了庭前調解,并進行了分頭溝通,明理釋法,向原告告知了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希望原告從家庭和被告腹中的小孩角度,慎重予以考慮。同時法官還單獨做原告母親的思想工作,通過親戚朋友與法官的合力調解,原告母親最終主動向被告及被告的家人道歉,表態希望小兩口回家好好過日子。在法官的一番耐心勸解之后,原告放棄了離婚的想法,自愿撤回了起訴。

案結后,原告當即表示十分感謝法庭,讓他及時地認識到錯誤,挽回了自己的家庭??粗p方和好如初、結伴而去,承辦法官的心里感到了一絲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