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里的“愛恨糾葛”
作者:吳然 侯明光 發布時間:2017-07-26 瀏覽次數:369
烈日當頭,沛縣法院東門口前,郝某已經站了快一個小時了,臉色白的有些嚇人。她還在猶豫,已經是兩個孩子奶奶的她,對狀告自己的前兒媳這件事上,似乎掙扎了很久,但想到自己越來越大的年紀,想到自己每況愈下的身體狀態,想到家中那兩雙無依無靠的眼睛,郝某擦了擦額頭的汗水,眼神變得堅定:告,必須得告。
獨木難支,帶上孫子告兒媳
郝某的兒子姓位,前兒媳姓汪,兩人婚后共生育兩個兒子,長子位小明,次子位小亮。2008年,因夫妻感情不合,兩人經沛縣法院調解后達成離婚協議,約定兩個孩子均由位某撫養,汪某不承擔撫養費用。離婚后,汪某離開位家,去向不明。但在2012年,位某因病去世,撫養孩子的重擔一下落在了年紀已經不小的郝某身上。隨著年齡的增長,郝某身體每況愈下,自感撫養兩子已力不從心,自2016年以來,郝某找到多個部門反映情況,希望前兒媳能分擔撫養孩子的壓力,但已與汪某失聯多年,兩幼子的撫養問題一直沒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2017年6月,堅持到長孫位小明已成年的郝某感到實在難以為繼,只好以次孫位小亮的名義將孩子母親汪某告上了法院,而原告位小亮,2005年9月出生,還只是一個六年級的小學生。
抽絲剝繭,庭前調查做完備
案件立案后,因需送達相應手續,承辦法官吳然在郝某家中與位小亮有了初次接觸。身體單薄,衣衫襤褸,蓬頭垢面,拘謹不言,這是位小亮給吳然法官的第一印象,能看得出,郝某的家庭生活條件不盡如人意,甚至可以說困苦。為了呵護孩子那脆弱的自尊心,吳然法官開始小心翼翼的與他交流。在與孩子聊天過程中,吳法官明顯感覺出起訴母親一事并非孩子自愿,通過與位小亮多角度溝通,他才漸漸放下戒備心。原來,被告汪某一直私下與位小亮保持聯系,奶奶郝某并不知情,之所以答應奶奶起訴媽媽,是因為最近一次去媽媽家時,媽媽把他罵出了家門。在位小亮的指引下,法院工作人員順利找到了汪某并向其送達應訴手續,確定了開庭時間。
矛盾重重,多方協調做工作
知曉汪某一直背著孩子奶奶探望位小亮一事后,吳法官敏銳地意識到,也許郝某與汪某的矛盾沖突才是造成當年汪某與位某離婚的主要原因,因此,在開庭之前,法院積極尋求婦聯的幫助,婦聯知曉案情后什么重視,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參與案件的調解工作。開庭當天,汪某與現任丈夫李某一起來到法院,位小亮在奶奶郝某的帶領下也來到法院。正如所料,一見面郝某與汪某多年的宿怨即時爆發,雙方吵得不可開交,無奈下只能強行將兩人分離開作調解工作。吳法官先與汪某交流,從法律上進行釋明,希望她能夠直接撫養位小亮,但汪某聽后欲言又止,對撫養一事表現并不積極,細問之下才知,汪某與現任丈夫李某均系再婚,婚后兩人已生育一子一女,而李某與其前妻亦生育三個孩子,因此汪某現階段經濟拮據,無力撫養位小亮,也不同意負擔撫養費,只是承諾可以多去學校探望,并給孩子提供少量學習用品及食品。考慮到汪某的客觀情況,直接撫養位小亮確實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而通過進一步了解得知,汪某與李某的家庭經濟主要來源于李某,汪某僅是家庭婦女。于是婦聯工作人員將李某叫到法庭外單獨勸導,汪某也與李某商量,最終同意每月給付300元撫養費。
全力爭取,真誠打動化糾紛
汪某雖然同意給付撫養費,但因此前與郝某的矛盾由來已久,只希望將錢交給位小亮,而不同意由郝某經手。位小亮是未成年人,將錢直接給他顯然不合適;而他哥哥位小明常年在外打工,將錢給位小明又無法及時解決位小亮生活學習所需。眼看著好不容易達成的共識又要擱淺,情急之下,吳法官及婦聯工作人員帶領汪某乘車趕到位小亮就讀的學校,向該校負責人反映了當前情況,聽完法官及婦聯同志的講述后,學校負責人十分重視,當即決定指定校內由專人保管位小亮的撫養費,并承諾制定詳盡賬目記錄撫養費的每筆支出,如此,汪某的心病終于得到解決。回到法院后,知曉了這件事的郝某感動的泣不成聲,汪某也十分感激,當下倆人拋開過往恩怨,為了孩子更好的未來,雙方順利在調解協議上簽字確認。
法官辦案,法理當先卻也需兼顧情理,尤其對于類似撫養費案件時,如果僅從法律規定入手,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反而處理不好時容易造成矛盾激化,所謂“家務事,剪不斷,理還亂。”如何抓好矛盾雙方的利益共同點,引發共鳴,以情感人,以理動人,才是解決案件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