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很多投資理財的騙局紛紛盯上中老年人,以高利息為誘餌,吸引中老年人投資,當“投資款”達到一定數額之后,那些承諾給予高息返利的投資公司就“一夜蒸發,卷款跑路”,導致追債無門。

  最近,太倉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了兩起名為“儲值合作服務合同”實為“融資合同”的糾紛,兩個案件訴請返還的本金合計42萬余元,其中一名原告年齡63歲,另一名原告已逾80歲。據悉,截至目前至太倉市公安局報案的,與該兩名原告情況類似的中老年人已達37人,實際投資失利人員可能近百人。

  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發現被告采取的融資方式是與投資者們簽訂儲值合作服務協議,由投資者們認購“鐵皮石斛”系列產品,并向投資者們口頭承諾給予年息24%的形式,吸收大量投資款。而實際情況是,投資者們既沒有拿到“鐵皮石斛”產品,也沒有拿到承諾的高息返利,待到合同到期返還本金時,投資公司已經關門打烊,連應訴送達都無法落實,如果堅持訴訟,為此還要花費公告費等更多的訴訟成本。

  【法官提示】

  現如今,各種新型投資騙局將老年人這個群體作為首選目標,老年人一旦被騙,遭受的往往是財產和精神的雙重打擊,因此,防患于未然顯得尤為重要。關愛老人,經常與老人交流是重要的防騙手段,子女多陪伴老人,及時了解老人的消費情況,生活動態,一旦發現異常可以及時采取財產保全或報警等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老年人平時可以多參與社區組織的專題案例交流會,汲取教訓,掌握一些基本的投資風險防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