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偷錢盜物的小偷讓人深惡痛絕,而在網絡游戲的世界里也有這樣一群“小偷”需要玩家提高警惕,他們專門盜取玩家的裝備和游戲幣,并以此獲利。近日,南通市通州區法院對這起特殊的“盜竊案”進行了宣判,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被告人陳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至五年,并處一萬八千元至六萬元不等的罰金。

  陳某、唐某、張某三個二三十歲的年輕人都是網絡游戲的愛好者,三人雖分別身處南通通州、江蘇濱海、四川樂山,卻是一個玩家QQ群里的網友,除了唐某是網店的個體經營戶,陳某、張某二人均無業。2014年左右,三人在該QQ群里結識了一個叫“小薇”(許某,已判刑)的網友。“小薇”在群里說可以在游戲里面輕松賺錢,陳某等人便動了心。三人向“小薇”租用“釣魚”網站,有時為了省錢,三人通過QQ聯系進行合租,或者向“小薇”“團購”玩家數據信息和游戲自動喊話器。通過“小薇”提供的釣魚網站三人獲取玩家的游戲賬號及密碼共6606組,通過購買數據獲取玩家賬號、密碼共36687組。

  獲取玩家信息后,陳某三人首先到官方網站查詢這些玩家賬號、密碼是否正確以及是否在線,如果玩家不在線,就趁機登陸進去,悄悄把玩家裝備和游戲幣轉到自己的賬號,再通過網絡平臺出售獲利。通過轉賣他人游戲裝備和游戲幣,三人共非法獲利10.5萬余元,其中陳某獲利31378.49元,唐某獲利17295.07元,張某獲利57190.79元。

  通州法院審理認為,玩家游戲裝備和游戲幣屬于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三名被告人通過竊取或者購買的手段獲取他人的游戲賬號和密碼,并利用該游戲賬號和密碼獲取他人游戲裝備和游戲幣的行為,屬于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的行為,但鑒于三被告認罪態度較好,已退出違法所得,遂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