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核定載客八人的面包車上竟然擠滿了十七名學生,一開始是好心幫忙接送學生去輔導班學習,卻因無知犯了法,此舉不但讓坐車的孩子危險重重,也讓自己遭受了相應的懲罰。近日,淮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乜某危險駕駛案。

  乜某系淮安區一普通的農民,其子在家中開辦了一家輔導班。因鎮上的輔導班較少,所以去乜家的學生也比較多。考慮到大部分學生屬于留守兒童,平時父母都在外地忙于工作,家中只有爺爺奶奶。放學后,學生們從學校到乜某家還有一段距離。考慮到學生安全問題,乜某主動提出每天放學去學校門口接這些學生到他家上課。這本是好意,殊不知乜某開的車僅僅是核定載客為八人的面包車,但他的面包車上每天竟然擠滿了十七名學生。這種危險行徑所幸沒有持續很久,就被執行民警查獲了。歸案后的乜某也如實供述了自己駕車嚴重超載的事實。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乜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非法從事校車業務,在接送學生上學過程中,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告人乜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上述的作案事實,系坦白,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綜合全案事實及情節,并鑒于被告人歸案后具有悔罪表現,法院決定以危險駕駛罪判處乜某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