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在金店搶奪被判刑 交待稱模仿網上視頻
作者:沈黎紅 張丹 發布時間:2017-03-28 瀏覽次數:353
到蘇州打工的小段欠了別人六萬塊還不上,被逼無奈的他竟動起個天真的歪腦筋,以為模仿網絡視頻中的搶劫片段就能發筆橫財,孰不知自己的行為很幼稚。近日,吳江法院對小段以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去年12月,小段從吳中坐公交到了同里,為了選個碰不到熟人的地方作案,小段特意在網上搜到了一家位于同里的金店。剛到金店門口時,小段突然心生畏懼,在店門口猶豫不決,但最后還是沒有控制住自己的貪念,走進了金店。
小段假裝要給女朋友買鉆戒,營業員從柜臺里拿出一枚,小段推說大小不合適。小段又走到黃金柜臺,營業員向其推薦了一個吊墜和一條項鏈。此時,小段心里有些害怕,于是又把拿在手里的首飾還給了營業員。過了一會,小段借口說要給自己買條黃金項鏈,并指了一條看上去較沉的鏈子說想看看。營業員從柜臺里取出了這條重約80克的項鏈遞給小段。拿著項鏈的小段,表面像是在看項鏈的成色,還問營業員多少價格,其實正在下決心奪走金項鏈。
當營業員拿出計算器計算價格時,小段拿著項鏈轉身就跑出了金店。店內的營業員一時都沒有反應過來,愣了幾秒,才喊了聲“有人搶劫啦”,這時候小段已經跑得不見了蹤影。報案后,當地的公安巡邏人員很快在一條偏僻的路上抓獲了小段。據小段自己交代,其搶金店是從網上一個視頻學來的,視頻中的人就是假裝自己是顧客去買金項鏈,然后轉身跑掉。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段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公然奪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依法應予以懲處。小段因自己的幼稚行為付出了慘痛代價,法官提醒廣大年輕人,網上存在很多不良、虛假視頻,不要輕信,更不能模仿,要樹立正確的是非觀,自覺培養法治意識,絕不逾越法律的界限。(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