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十萬,一直不還,被訴至法院。在法院強制執行中,仍然躲避。近日,鎮江開發區法院對這一“老賴”實施司法拘留。第二天,其家人來到法院愿意擔保,并同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法院將其釋放。

  “我會按期還錢,要是還不上有我哥擔保。”3月17日下午,被執行人茅某在拘留所內簽了還款協議。從前一天夜里將其送至拘留所,到達成和解協議,鎮江開發區法院執行干警來回兩天的勞累總算有了結果。

  “找到茅某了?好的。你放心,我馬上到大港派出所。”3月16日晚上7點多。執行干警趙致遠接到申請執行人胡某的電話。趙致遠知道執行局的兄弟們又要加班了。

  晚上8點,不到一個小時,執行干警趙志遠、湯佩來到新區大港派出所。“接到致遠電話,我就開車接他一起過來。”湯佩說。在此之前,住在法院附近的干警李軍恒、段凱已準備好材料,來到派出所幫助協調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關系。這時,法警陸文優剛從無錫出差回來,聽到情況也趕到派出所。

  2015年5月,茅某向胡某借款10萬元。隨后胡某多次催促茅某還款未果訴至法院。2016年8月,法院判令茅某償還借款及利息10余萬元,但茅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2016年11月,胡某申請強制執行。

  “我老公開'馬自達',我沒有班上,買房子還欠人家5萬沒給。從去年冬天,我們就經常晚上守在茅某家附近,等他回來。”申請執行人胡某說。據胡某介紹,茅某在外躲避一般不在家。當天晚上碰巧發現茅某在父母家吃飯,就將其堵住,撥打110一起將茅某帶至大港派出所。

  在派出所內,茅某的父母和哥哥也跟了過來。從晚上8點半到九點半,一個小時過去了,趙致遠等人還在協調。申請執行人胡某同意達成和解協議,但要求茅某的哥哥作為擔保人,而茅某的哥哥不愿意做擔保。看到僵持下去沒有結果,趙致遠決定將茅某司法拘留,并勸說茅某父母離開。從醫院體檢結束到辦完拘留手續,已是半夜,而諸位干警各自回到家中,也在凌晨一點左右。

  3月17日下午,茅某的哥哥來到法院,表示愿意為弟弟擔保,趙致遠又趕緊約申請執行人胡某夫妻前來協商。

  為了讓申請執行人放心,前后兩天時間,法院執行干警快速反應、協調配合、鍥而不舍,既保持了執行工作水平,又增強了執行威懾力,提升了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信心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