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婚宴自摔傷 新郎無責不賠償
作者:顧廣浩 魏良軍 陳奎 發布時間:2008-09-08 瀏覽次數:1238
本網宿遷訊:參加朋友的婚禮,由于自已不小心被朋友家放置在墻角的板凳絆倒受傷,卻將朋友告上法庭索要賠償,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李某的訴訟請求。李某不服提出上訴,近日,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
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作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本案中,李某于下午時間到張某處參加婚禮,絆到張某家放置在墻角的板凳摔倒并受傷,其自己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張某于白天將板凳放置在墻角,已經盡到了注意義務,對李某損傷的發生,無任何過錯,故其對李某遭受的損失,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據此,法院依法駁回了李某要求張某賠償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