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開發區法院反映當前盜竊案件中企、事業單位為被害單位的現象增多應引起重視
作者:陳敏輝 發布時間:2008-09-03 瀏覽次數:1467
據南通開發區法院反映,近年來侵財型案件呈上升趨勢,應引起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重視。
一、基本情況
今年1至8月份,開發區法院共受理盜竊案件61件,其中26件被害單位是企、事業單位,其中涉案數額巨大(1萬元至6萬元)的5件,數額特別巨大(6萬元以上)的2件,最高數額達15萬余元。綜觀此類案件的類型,除作案人員年齡較低、文化程度較低和外地流動人員作案較多等特點外,現又呈現出新的現象,即企、事業單位等公共財產被盜的現象明顯增多,涉案數額也相對較高。
二、原因分析
1、被盜物品價值大,對作案人員具有吸引力。如涉案贓物中,有11件是電纜線、2件是拉絲模子、其余還有銅塊、鋼絲、鋼板等。這兩年,特別是今年,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伴隨物價等上漲,銅、鋼等金屬的價值也高幅度上漲,這是誘發盜竊案件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很多被告人把作案對象放在此類財產上。
2、公共財產疏于監管。這些案件中,有許多被盜財物都是位于大路兩旁或無人看管的工地,給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其中有3件是大道或高速公路邊的電纜線,10件是各建設工地或堆場,涉案財物是電線、鋼板、不銹鋼管、木料等。
3、企、事業保安措施不到位。其中有11件,是不法分子采用翻圍墻、撬窗戶、門等手段強行潛入被害單位行竊的。這和有關單位保安系統不規范、措施不到位等密切相關。
3、廢品收購行業不規范。不法分子的膽大妄為,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銷售途經。如今,廢品收購點到處都是,無牌無證經營大量存在,很多個體收購者根本不顧法律法規,只要有利可圖,什么都敢收,哪怕一看就是有用的設備零件、哪怕深更半夜來賣、甚至事先約了幫助一起運送贓物。當然,構成犯罪應依法追究,但也往往因為很多原因而無法查實,讓這些收贓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三、對策建議
1、加大法制宣傳,著重懲惡揚善。
普法是關鍵。政府部門、司法部門要加大法制宣傳,一方面要重視對廣大居民特別是外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讓其明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另一方面要重視對轄區企、事業單位進行的宣傳,讓其明白企業安全防范的重要性及突破點,有的防范,有的落實。同時,司法機關等也可以進行一些聯合公捕、公判大會,讓一些有不法之意尚無不法之行的“潛犯罪分子”放棄作惡念頭。
2、注意加強防范,堵住安全漏洞。
各企、事業單位要抓好單位內部治安防范工作,健全治安保衛組織,落實安保措施,把握主動權,做到不給盜竊分子有可乘之機。如建立全天候(特別是晚上)巡邏制,增強門窗的牢固性即防盜性、和公安機關隨時保持聯系、及時報警等。
3、規范廢品收購,依法打擊犯罪。
根據有關廢品收購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對轄區廢品收購點進行摸底式排查或集中專項整治,不合法不規范的廢品收購點堅決予以取締。公安機關對與盜竊案件有牽連的收贓行為,要采用各種偵查手段,一查到底,依法懲治,做到有一個端一個,以絕后患。
4、加強人員管理,預防違法犯罪。
眾所周知,侵財型案件多發有財富分配、貧富差距、人口結構變遷、法制建設等諸多社會原因。所以,針對開發區流動人口增多,失地拆遷等具體情況,就要對居民和外來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通過政府聯合企業等相關部門,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就業率,擴大社會保障,緩和社會矛盾,讓開發區變成一個益于居住和生活的平安和諧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