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騙取信任,騙子先施以小恩小惠,裝作一幅“闊老大”的樣子,然后騙取“滴滴”司機的錢財。不過,騙子再狡猾,還是會露出尾巴。3月15日,這名騙子被蘇州市吳江區(qū)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被告人邊某曾因詐騙受過處罰,也因犯故意傷害罪坐過牢。去年底,邊某手上有沒錢了,就想到了故伎重施通過詐騙來弄點錢,他把目光盯住了身邊的“滴滴”司。去年12月30日,邊某叫了一輛車,要求把自己送到相城去,車費是150元,但邊某下車時給了司機小付200元,說50元是辛苦費,這一大方的行為讓小付馬上有了好感。邊某還告訴小付,他是做家具生意的,他的朋友在賓館賭博輸了錢,想向小付借7000元,但此時的小付警惕性還比較高,以手頭沒錢為由拒絕了。

  但到了第二天,小付再次接到邊某的約車,要求將自己送到盛澤,再從盛澤送到松陵。這回車費是300元,“大老板”邊某又大方地給了400元。看著邊某穿著體面的衣服,用著高檔的蘋果手機,和別人通電話時候闊氣的談吐,小付確信自己車上的就是一個大老板。所以,當(dāng)邊某再次提出自己做生意需要交定金,向小付借9000元的時候,小付考慮了一會兒就同意了。小付當(dāng)機通過手機從支付寶上貸款了7000元,加上自己銀行卡上的錢,從路邊的銀行取款機中取出9000元現(xiàn)金,交給了邊某。邊某拿到錢后,就稱去酒店交定金。出來后邊某又和小付說,有一個朋友要還他四萬元錢,讓小付送他到另一個飯店去,承諾等他拿到錢馬上就還給小付。誰知這次,邊某在飯店門口下車后就杳無音訊,小付等了一個小時也沒有見到“大老板”的身影,所留的電話要么停機,要么是公用電話,此時,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趕緊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

  承辦法官提醒廣大市民,在與陌生人的交往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騙子的詐騙手段層出不窮,對于提出借錢等要求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才能避免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