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一早,剛到上班時間,中年男子吳某急匆匆地來到相城法院執行庭,向法官誠懇地表示認識到了錯誤,詢問如何消除他的不良信用記錄。承辦人倪法官手上有400多個在辦案件,一時竟想不起這位當事人有何“不良過往”。當書記員找出一本2008年的卷宗時,倪法官才回憶起了十年前的案件經過。

  吳某家住相城區望亭鎮,是2008年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被告人。當時,在法院主持調解下,吳某與原告陳某達成了賠償協議,但在調解書生效后,吳某卻玩起了“躲貓貓”,下落不明。18歲的外地打工妹陳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標的48250元。

  執行立案后,倪法官立即調查吳某財產狀況,發現吳某名下并無房產、車輛、存款等財產,也沒有固定工作,無法支付四萬多元賠償款,心懷僥幸地一逃了之,淪為“老賴”--失信被執行人。倪法官多次到望亭鎮尋找吳某,并向村干部、街坊鄰居了解情況,均無所獲。

  憑借多年的執行工作經驗,倪法官抱著“法律無外乎人情”的態度,從親情角度尋找突破口。得知吳某和父母一起居住,其母有一定收入的情況后,倪法官多次對其父母進行說服教育,后吳母代吳某履行了25000元??紤]到本案還有23250元未執行完畢,陳某遭遇事故后生活不便,家境困難,法院依法為陳某發放執行救助15000元。最后,因無法查獲吳某財產,該案依法裁定程序終結。因吳某逃避責任,躲避執行,案件尚未了結,法院按照規定將此案執行情況錄入了全國執行案件信息網。

  多年來,因其名下有未了結的執行案件,使得吳某的信用記錄受到影響,多年來無法向銀行貸款,無法乘坐飛機和高鐵,也無法參與很多經營性活動,生意發展多次受阻,正常生活也多有不便。因此,吳某過年期間考慮再三,下定決心“投案自首”,不再當“老賴”。當日,吳某將該案剩余款項23250元履行完畢,法官隨即對本案在全國執行案件系統作履行完畢處理,吳某終獲“清白之身”。法官又通知陳某領取了其尚未獲償的執行款8250元。及時將吳某交付款項中的15000元轉至執行救濟??钯~戶,讓國有資產“顆粒歸倉”,以使寶貴的司法救助款用于最需要救助的當事人。

  法官點評:針對每個案件的各自特點,我院主動探索民事執行的有益舉措,使被執行人信息公示懲戒制度和國家司法救助制度 “聯手”,積極兌現當事人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益,并使困難當事人感受到國家救助資金的溫暖,也使“老賴”通過懲罰接受教育,實現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