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天山雪蓮”,這種以“神藥”名號出現的植物,在武俠小說中向來有著“起死回生”的神效。2016年8、9月份,不少市民卻在街頭看到了這種稀罕物,而且價格還不貴。近日,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強迫交易案件。

  2016年9月6日至18日間,何某、朱某、陸某、鐘某、廖某、陳某經過預謀后,商量了一個發財大計,眼下的市民特別是老年人特別注重注重養生,他們便準備在這方面下手,就在網上購買了花茶準備再次“包裝”后進行兜售。分工明確以后,每次銷售時由六人中的其中一人假冒新疆人,在菜市場、醫院門口等人口聚集的地方高價兜賣“雪蓮花”,稱出售的天山雪蓮具有祛寒除濕、祛風化痰等功效,可以包治百病;并稱能夠滋陰壯陽,治療老年三高疾病;其余的幾人便充當是“托兒”,裝出爭相購買的假象,吸引大家特別是一些老年人過來買東西,售價一般定在一元每克,讓買家誤以為很便宜,但是結算時總價通常要幾百元,如果買家嫌貴不準備買了,這時他們就開始一唱一和配合演戲,由冒充“新疆人”的被告人對冒充“顧客”的同伙假裝毆打、言語威脅:例如賣花茶的人會假裝新疆人的口音,兇狠地說“不買不行,新疆人做生意不下稱,稱了就要買!”這時旁邊的“托”就勸買家說“不要惹新疆人啊,新疆人身上有刀,會打人的。”有的買家就會被唬住了。如果買家還是猶豫不決,其他的“托”就假裝幫買家說話,質疑花茶的功效和價格,這時賣花茶的就假裝要毆打這個“托”,讓他不要啰嗦,制造出賣家很兇、會打人的印象,讓買家害怕產生恐懼心理,買家最后只能被迫以昂貴的價格買下這些“雪蓮花茶”。通過此種犯罪手段,六被告人強迫數位被害人以人民幣500元/斤的高價購買“雪蓮花”,合計人民幣3000余元。實際上,他們售賣的雪蓮花只是普通的山茶花,進價每公斤20多元,賣出時喊價每克1.8-2.8元,實際銷售每克1元(約合五百元每斤)。

  本案中六被告人冒充新疆人銷售花茶,夸大其功效,抬高售價,使買家產生恐懼心理,不敢反抗,被迫購買其產品,這種侵犯他人財產權益的行為終究會得到法律的制裁。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何某、朱某、陸某、鐘某、廖某、陳某合伙以暴力、言語威脅等手段,多次強賣商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強迫交易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個月、七個月、七個月、八個月、六個月、六個月,并處每人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