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因擅自將承包耕地改蝦塘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近日,江蘇省射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這起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一審判處被告人魯某某拘役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射陽縣合德鎮(zhèn)鳳南村7組農民魯某某因承包地(系基本農田)地勢低洼,種植莊稼產量不高,遂于20071127,未經批誰,擅自將承包耕地改蝦塘,該村支部書記張某某得知此事后,安排村干部鄧某某等人前住制止,被告人魯德仿不聽勸阻。當月28日,射陽縣合德鎮(zhèn)國土資源管理所接報后,與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到現場制止了被告人魯某某土地違法行為。當月月底一天夜間,被告人魯某某繼續(xù)將耕地挖成蝦塘計7.12畝。案發(fā)后,被告人魯某某及時將該蝦塘恢復為農田。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魯某某違反國家有關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