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樓法院劍走偏鋒 機智保全
作者:張海 發布時間:2008-07-02 瀏覽次數:1358
此次財產保全行動源于利星行機械(揚州)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對許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被保全人許某與該公司簽訂《租賃合同》、《銷售合同》各一份,雙方形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后,許某沒有按時履行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并存在轉移、隱匿、處分租賃物的可能。為防止案件審理期間租賃物的滅失,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從而造成該公司更大的財產損失,該公司在立案后就立即申請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鼓樓法院接受申請后,針對租賃物的存放地點、周邊環境作了先期調查,并根據線索了解到當事人雙方的《租賃合同》、《銷售合同》共涉及十輛平地機,其中四輛已經被許某轉移,因此就地查封租賃物被當事人繼續轉移的可能很大,而剩余六輛車的存放地點較為寬敞,便于裝車,遂決定采取扣押六輛平地車至鼓樓法院的保全方式。
確定保全方式后,鼓樓法院干警又做了如下工作,從而最終保證了此次保全行動的成功。
一是組織協調。
二是充分準備。所有運輸租賃物的車輛加滿油并停放在距離租賃存放地點十分鐘車程的地方。這樣一是保證運輸車輛可以全程不停車的返回徐州,二是可以在行動前避免許某的覺察此次行動。同時,六臺平地機發動所需要的電瓶、柴油、相關配件也都由一輛維修車輛保障供給,為平地機的快速裝車提供必要條件。
三是曉之以理。參加保全行動的全體干警到達現場后,首先由鼓樓法院民二庭副庭長苗仁寶和肥東法院執行局局長去作租賃物存放地負責人的工作,要求他協助保全,并配合法院的行動。通過耐心宣講法律規定使協助人明白了自已的權利義務,并在其配合下六臺平地機一小時內全部裝車成功。
四是聲東擊西。在運輸車隊向高速公路入口駛去的途中時被聞訊趕來的許某的弟弟等人攔截。由于當事人情緒激動,鼓樓法院干警先將他們控制到道路一邊,保證運輸車輛繼續前行。并然后再耐心地做他們的思想工作,講解法律規定及解決矛盾的方式。在當事人情緒有所穩定后,鼓樓法院干警離開現場。但當事人很快又心有不甘,駕車追隨鼓樓法院干警乘坐的警車,試圖繼續阻攔運輸車隊。鼓樓法院干警將計就計,駕車向相反的高速路口駛去。待當事人發現走錯方向調頭回追到高速路口時,車隊中的五輛車已經駛入高速公路。
五是耐心教育。當事人再次聚集了七、八個人在高速入口攔住了最后一輛未來及駛入高速公路的運輸車輛,并欲躺在車下阻止車輛前行。鼓樓法院干警在肥東法院干警的大力配合下,對他們耐心勸說并告知其中的利害關系和妨礙執行的法律后果。看到執行干警們訓練有素、作風嚴謹,并懾于法律威懾,當事人最終打消了抵抗的念頭。最后一輛運輸車輛也安全駛入高速公路。一場可能發生的暴力抗法事件就這樣被鼓樓法院干警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