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銀行轉賬因其簡便、快捷、易操作等優勢受到人們青睞,一旦操作失誤也容易引發不必要的麻煩。姑蘇法院就受理了這樣一起因網銀轉賬引發的不當得利案件,依法判決被告在十日內返還原告89366元并支付相應利息。

  2015年11月5日,老張受某外幣兌換公司委托代為向楊某銀行賬戶轉賬10634元,轉賬時,老張因疏忽誤將“10634元”看成“100634元”,通過網銀分別向楊某賬戶轉賬5萬元、5萬元(合計10萬元)。就在老張正打算將余款634元轉賬時,才發現看錯了金額,當即聯系楊某要求返還多匯出的錢款89366元,楊某表示會立即返還,但老張當天并沒有收到楊某退款。次日,心急如焚的老張又將轉帳事宜告知外幣兌換公司,要求其一并催促楊某還款,同時還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繼續與楊某保持聯系,要求還款,楊某均表示同意返還,但遲遲不予兌現。多番催促無果后老張于2016年2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楊某退還余款并支付利息。

  姑蘇法院審理認為,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受損失的人。原告轉賬時因疏忽大意看錯金額而向被告多轉賬了89366元,被告取得該款項并無合法根據,造成了原告的損失,理應將該款項歸還原告。被告在多次催討還款后仍拒絕歸還上述款項,原告主張的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不違反法律規定,亦予以支持,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網銀操作雖然簡單快捷,但是在享受便捷的同時應當注意避免因疏忽大意、操作失誤而導致的錢款損失,在確認轉賬之前應仔細核對匯款對象的身份信息、匯款金額等,如出現上述案例情況也無需緊張,應及時固定證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