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許某從微商處買來迷幻藥水,混在飲料中騙女性朋友倪某喝下,趁對方神志不清時,通過對方支付寶和微信將手機綁定銀行卡中的一萬多元轉到自己賬戶。3月2日,常熟法院對該起利用迷幻藥水進行搶劫的刑事案件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許某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2016年10月底,許某通過微信朋友圈廣告購買了一瓶號稱喝下后可以讓對方言聽計從并失去記憶的迷幻藥水。11 月7 日晚,許某借口有禮物要送給倪某,在車里將迷幻藥水偷偷倒入飲料瓶內讓倪某喝下,倪某喝下后不久就意識模糊,許某隨后駕車帶倪某到酒店房間內,抓住倪某的手指,通過指紋識別進入倪某的手機系統,將其微信及支付寶綁定的銀行卡內共計11478元錢款轉到自己賬戶上,并將銀行的轉賬通知短信刪除。

  據被害人倪某的家人反映,案發后倪某昏睡了一整夜,之后的兩、三天也都處于神志不太清醒的狀態,容易無故摔倒。后偵查人員在其血液和尿液中均檢出了管制類精神藥品。

  法院認為,被告人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其他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一審判處被告人許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說法】本案中,被告人許某以迷幻藥水迷暈被害人作案的方式,符合法律規定的“以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搶劫罪定義,依法將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鑒于其投案自首、認罪態度良好、對被害人作了退賠等情節,法院最終對其予以了從輕處罰。網絡時代信息量巨大,所夾雜的誘惑也多,年輕人要懂得在紛繁的信息中分辨真假善惡,不做讓自己后悔、讓親人流淚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