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失大奔馳被扣 自動履行求保名聲
作者:張世勛 發布時間:2017-02-28 瀏覽次數:348
原告林某與被告方某原本是經常走動的朋友,后卻因蔣某的借款擔保而反目成仇。一天,蔣某欲向林某借款,但自知資質不夠,故請方某代為擔保,方某哥們義氣很足,便為蔣某作了擔保。
一晃半年過去了,蔣某卻沒有還錢的意思,林某便向方某索要。方某一聽說:“你也知道錢不是我用的,找我要,你也太不厚道了。”一來二去之下,兩人的關系徹底鬧僵,甚至在達成和解協議之后,方某依舊食言,林某無奈之下只好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承辦法官通過閱卷,發現被執行人方某家住洪澤高檔小區,且名下有奔馳豪車一輛,遂將其列入凌晨執行的名單中。在方某還在睡夢中時,法院的執行干警兵分兩路,將方某抓個正著,也將他的豪車成功扣押。
在法院談話時,承辦法官告知方某,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將依法對其進行司法拘留,構成拒執罪的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將失信信息在媒體、縣城鬧市區、法院門口的大屏幕公布。方某聽得目瞪口呆,在多重懲戒的威懾下,終于給他的朋友打了電話,將錢遞至法院。至此,案件全部執結。
法官說法:很多案件當事人,特別是被執行人,進入執行程序以后,思想并未改變,總抱著“不就欠點錢嘛,多大點事”的想法。實際上,所有的民商事糾紛,在經過法院審理并作出裁判后,就轉變為具有國家強制力的生效法律文書,拒不履行文書規定的義務,就是藐視司法裁判,抵觸裁判權威。法院可依法對其進行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判處刑罰。甚至還要面臨孩子入學受限,外出差旅受限,金融貸款、支付寶、京東信用受損等多達100余項的懲戒措施處罰,實在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本案的被執行人方某及時醒悟,能夠積極履行義務,爭取申請執行人和法官的諒解,得以免除處罰。前車之鑒,后事之師,希望那些還心存僥幸的老賴,早日履行義務,重拾信用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