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為趕乘公交不慎摔倒 左腳被公交碾壓致十級傷殘
作者:周春曉 發布時間:2017-01-17 瀏覽次數:382
12歲男童為趕乘公交車不慎摔倒造成交通事故,后落下十級傷殘并訴至法院,經調解后獲償。近日,昆山法院少年庭審結了該起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案。
本案受害人系一名12歲男童小偉,事發當日下午18時左右,小偉在學校內做完值日后,準備在學校旁邊的公交車站搭乘公交車回家。當他背著書包走向公交站臺時,發現自己要搭乘的那路公交車就在不遠處的十字路口等候紅燈準備進站,為了及時能趕上車子,小偉一路狂奔,卻不慎在公交車站旁摔倒,并被隨后駛入的公交車碾壓到左腳。公車司機發現有人被碾壓,立馬停車檢查,并進行報警,小偉也隨即被送往醫院進行治療,經診斷,小偉因此次事故造成左腳拇趾趾骨骨折,并構成十級傷殘。針對本次交通事故,交警大隊作出事故認定書,認定在事故中,小偉與公交車司機承擔同等責任。后小偉及其家人將該公交車司機、公交公司及事故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小偉因事故造成的損失,在法院的主持調解下,最終小偉及其家人與上述被告達成和解。
法官提醒:上下班、上下學高峰期,路上車流量非常大,本身就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但仍不少乘車的人為趕乘公交車,不顧路面的交通情況,在路上隨意奔跑、橫穿馬路,結果不慎摔倒或與非機動車、機動車相撞而釀成交通事故。在此建議廣大市民,如果趕時間坐車,可以提前幾分鐘出門,走向公交站臺時,注意觀察周圍車流情況,公交車進站后,要有次序上下車,不要推搡擁擠,如果不能及時上車,也不要莽撞追趕,耐心等候下一班,莫為搶 “一時之快”而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另外,公交司機開車進出站時也要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減速緩行,一旦發生意外要及時作出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