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豪華魚缸運費過千 粗心買家退款只獲1分
作者:李建華 涂蕾 發布時間:2017-01-05 瀏覽次數:383
網絡讓人足不出戶就可以購買到心儀的產品,但商品的質量和款式卻在到貨后才能評判。近日,家住丹徒的老談就因網購了一個“鬧心”的魚缸,引發退款“后遺癥”,丹徒法院民二庭開庭審理了這起買賣合同糾紛。
花甲之年的老談平日素愛在家養魚,2016年初在淘寶網某水族店購買了五千余元的魚缸,并要求賣家在魚缸上水位打一個洞眼。收到快遞,老談發現實物與圖片不符且未按其要求在魚缸上打眼,遂與賣家協商退貨退款。賣方同意后,老談因操作失誤,在填寫退款信息時將退款金額填寫成0.01元。淘寶平臺系統確認訂單后,將0.01元打給老談,剩余款項全數打給了賣家。
因魚缸是貴重易碎品,快遞寄到物業處,老談花了200元請人搬到家中。退貨時,又花費500余元將魚缸寄給水族店,不料遭水族店拒收,快遞公司退還貨物,老談支付了郵遞費800余元。一波三折之下,原告僅郵遞費就支付了上千元。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老談將淘寶公司和水族店共同起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買賣雙方達成退貨退款一致協議,雙方因按約履行。現原告將貨物退回,被告水族店應退還貨款。買方操作不當,將申請退款誤寫為0.01元,水族店應將貨款差額退還。原告因退貨及貨物被拒收退回兩次的郵寄費用應由水族館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