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法院集中宣判“醉駕”案件
作者:任鴻葛 發布時間:2016-12-28 瀏覽次數:385
12月27日下午,蘇州市吳江區法院再次集中公開宣判了4起危險駕駛案件,周某、朱某等4名被告人因醉酒后駕駛車輛,被分別判處拘役1個月至3個月的刑罰,并處罰金。
據了解,這4起危險駕駛案的被告人均屬醉酒后駕駛,案發時他們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從140至220mg/100ml不等,遠遠超過80mg/100ml的入罪標準。案件中的4名被告人,明知醉酒駕車存在危險性,依然罔顧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駕駛二輪摩托車、轎車等機動車輛,因發生碰擦事故或直接被交警部門查獲。該院選擇在臨近元旦、春節假期時對醉駕案件進行集中宣判,為的是再次提醒廣大市民增強防范意識,在年底聚會時杜絕酒后駕車行為的發生。
醉酒駕駛仍然呈現多發態勢
據介紹,2016年該院共受理因醉酒駕駛引發的危險駕駛案415件,比2015年的282件有大幅增長,增幅達47%。分析其中的原因,除了公安交警部門加大了道路巡查力度之外,酒駕乃至醉駕的危害性仍沒有引起駕車者足夠的重視,違法行為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仍普遍存在。在該院2016年審理418名醉駕案件被告人中,男性408人,占絕大多數,但也有10名女性。從年齡構成看,70后、80后有接近300人,占七成以上,值得關注的是90后也有57人,這一年齡段正是社會中堅成員,隨著事業、家庭的穩定,應酬、聚會較多,出現醉駕的概率增大。
醉駕入刑5年多市民僥幸心理仍嚴重
在審理該類案件時,法官發現,仍有不少機動車駕駛人員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知識缺乏了解,對酒后駕車對公共安全的危害和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認識不足,許多人認為酒后駕車只要不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就不必大驚小怪。然而,人們在飲酒后,由于酒精對中樞神經的麻醉抑制作用,導致觸覺遲鈍,視力下降,反應時間延長,應變能力減弱,往往無法準確判斷距離、速度、方向,給行車安全帶來極大隱患。
據分析,飯桌上的派酒、勸酒等不良習慣也是引發醉酒駕駛的原因之一。在畸形的酒文化影響下,不少人還是喜歡用酒衡量彼此之間的親疏,在“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等言語刺激下,往往將醉駕的危險后果拋到九霄云外,且對他人的勸阻盲目自信,使得醉駕可能性極高。
杜絕醉駕仍需大力綜合治理
建立長效治理機制,加大綜合治理力度,對于有效預防和遏制醉酒駕駛有著積極的作用。為此,該院積極與其他司法機關、政府部門溝通、協調,以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為目標,推動形成從行政處罰到刑事處罰的完整而嚴密的懲防體系。該院每年都會多次組織專項集中宣判,或召開新聞發布會,借助媒體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醉駕的嚴重危害,形成強有力的社會輿論氛圍,促使機動車駕駛人員提升法律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
在當天的集中宣判時,法官再次提醒市民,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杜絕僥幸心理,切記“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特別是元旦、春節等假期即將來臨,人們在日常交往中飲酒的機會增多,但一定要多為自己和他人著想,牢記出行切勿酒后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