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和震懾電信詐騙犯罪活動,提醒公眾提高防騙意識,12月27日上午9時30分,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對兩起跨國電信詐騙案進行一審集中宣判,兩案共涉及36名被告人,全國各地49名被害人被騙金額超過360萬元。36名被告人分獲8年3個月至3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3萬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

  2015年5月,印度尼西亞警方在雅加達南部兩處別墅內分別抓獲兩涉嫌詐騙團伙后移交給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吳中法院負責審理鄭某等29人、林某等7人兩起詐騙案。

  鄭某等29人詐騙案是吳中法院迄今為止被告人人數最多的案件。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3月至5月期間,鄭某、等29人在印度尼西亞雅加達市參加他人領導的針對中國大陸公民的電信詐騙組織,由一線工作人員向中國大陸地區不特定多數人撥打電話,冒充順豐快遞工作人員,謊稱被害人有銀行卡對賬單未簽收,郵件上顯示被害人名下的銀行卡涉嫌洗錢等犯罪,在被害人相信后將電話轉到二線工作人員,由二線工作人員冒充案發地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問清被害人的家庭、財產和銀行賬戶等情況后,將電話轉到三線工作人員,由三線工作人員冒充檢察機關工作人員,虛構被害人涉嫌洗錢犯罪,需要對被害人財產進行核查比對等事由,誘騙被害人進行轉賬或者進行網銀操作匯款。通過這種手段,他們騙取了16名被害人共計119萬余元。

  關于林某等7人詐騙一案,吳中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3月至4月期間,林某等7人先后在印度尼西亞雅加達市參加他人領導的針對中國大陸公民的電信詐騙組織,作為一線人員冒充醫保中心、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人員,向中國大陸地區不特定多數人群發語音電話,虛構被害人名下醫保卡信息泄露涉嫌犯罪,需要對被害人財產進行核查比對等事由,誘騙被害人進行轉賬或者匯款,騙取33名被害人錢款共計241萬余元。

  當天宣判的36名被告人中,有32人是“80后”“90后”,年齡最小的只有21周歲,學歷偏低,大多數人被捕前無正當職業。這批出境從事電信詐騙人員呈現“拖家帶口”現象,核心成員和骨干分子會招攬親友加入詐騙團伙,產生輻射效應。如鄭某等29人詐騙一案中,薛某偉與潘某是夫妻,羅某薇與林某英是母女,林某與饒某非是戀人。

  吳中法院結合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退贓情況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對鄭某等29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6年9個月至3年6個月不等,并處罰金3萬元至1萬元不等,暫扣于法院的贓款分別按比例發還相應被害人,并責令被告人繼續退賠贓款。對林某等7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8年3個月至6年9個月,均處罰金3萬元,并責令被告人退賠贓款。

  法官提醒:接到可疑電話要認真核查

  隨著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電信詐騙迅速在我國蔓延,騙術也花樣翻新、層出不窮,除了過去常見的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檢察、法院工作人員,以對方銀行賬戶涉嫌犯罪為由,誘騙被害人將存款匯入指定的“安全賬號”之外,此次宣判的兩起案件中又出現冒充順豐快遞、醫保中心工作人員的“新套路”。改號軟件等高科技手段的利用,更讓詐騙成功率大增。廣大群眾對此類詐騙手段要提高警惕,不可貿然輕信。

  如何防范電信詐騙?吳中法院刑庭張寅法官提醒大家,在工作生活中做到“三不”,就可自如應對騙子的詭計。一不輕信:對來歷不明的電話和短信不可輕信,若察覺不對,應及時掛掉電話,不回復手機短信,斷絕不法分子進一步布設圈套的機會。二不透露:上當受騙的受害人大多帶有對司法權威的敬畏心理。廣大群眾要鞏固自己的心理防線,無論什么情況,都不向對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銀行賬號、密碼、存款等情況。如有疑問,可就近至當地派出所咨詢求助。三不轉賬:無論不法分子使出什么樣的花招,只要保持頭腦清醒,牢牢捂住自己的銀行卡,絕不向陌生人匯款、轉賬,不法分子就永遠無法得逞。

  提醒廣大群眾,接到可疑電話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切莫上當受騙,同時注意通過電話錄音等形式保存相關證據,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