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淮安市、區兩級法院加大對虛假訴訟行為的打擊力度,對于訴訟過程中偽造證據、虛構事實、惡意訴訟的行為予以嚴厲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刑事偵查。

  清浦法院民二庭在審理一起確認合同有效案件的過程中,通過庭前閱卷,發現原告李某曾多次挑起對某醫療器械公司的訴訟,提供的證據存在諸多疑點,立即就此案展開調查。

  被告某醫療器械公司在接收法院應訴材料的時候,提出原告李某所提供的協議書中的公司印章不是該公司的登記備案印章,李某有私刻印章、偽造證據的嫌疑,并向公安機關報案。承辦法官通過核實關聯案件中的證據材料,發現該公章確實與被告公司登記備案印章不同。

  為確保案件審理的順利進行,清浦法院協助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調取證據并就印章的真偽進行鑒定。公章鑒定結果出來之后,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立案并決定對原告李某進行拘傳。

  因為李某是遼寧人,為盡快順利控制李某,公安民警向法院了解李某的開庭時間,并提前守候在法庭門外,庭審一結束就對李某進行傳喚,目前該案已經移送公安機關作刑事偵查處理。

  訴訟是保障公民合法權利的重要救濟途徑,虛假訴訟行為擾亂審判秩序,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嚴重浪費了日益緊張的司法資源,心懷僥幸的虛假訴訟當事人最終難逃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