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撈偏門”生意遇上真騙子 代還信用卡被騙2萬余元
作者:姜曉靜 發布時間:2016-12-27 瀏覽次數:367
長期從事”代還“信用卡業務的劉某,通過幫別人代還信用卡、事后通過透支信用卡賺取一定手續費,獲利不少。沒想到的是,自己這”撈偏門“的生意遇到了真騙子,自己”代還“的21000元剛轉賬沒幾分鐘就被騙子給轉走了。近日,連云港市連云區法院審理一起詐騙罪刑事案件,被告人陳某、董某均以詐騙罪獲刑并處罰金。
2016年1月17日晚7時39分,劉某接到一個陌生電話,打電話的人自稱需要幫忙還信用卡貸款,并說卡里有余額,可以透支并扣取還貸本錢及一定手續費。該男子稱銀行卡讓出租車司機送來,還拍胸脯保證是信用卡,并且讓劉某拿到卡后先查詢一下余額再轉。由于劉某長期從事代還信用卡業務,自己也在外張貼過”代還“信用卡業務的小廣告,于是他也沒有在意,就先向卡中轉入21000元,隨后在查詢卡的余額時,竟然發現這筆款在幾分鐘前就被人取走了。眼見情形不對,劉某連夜打電話給招商銀行客服咨詢,在報完銀行卡號后得知這張卡是儲蓄卡不是信用卡,根本無法透支到錢,不僅無法賺到”代還“信用卡的手續費,連自己剛打進去的21000元也打了水漂,再聯系之前打其電話的人,電話已經關機。
意識到自己受騙了,劉某趕忙向公安機關報警,同時提供了對方的電話號碼、幫忙送銀行卡來的出租車司機的電話號碼以及涉案的銀行卡。
公安機關經過偵查,鎖定犯罪嫌疑人陳某、董某,很快將該二人抓獲歸案。原來,1月17日晚,陳某、董某以辦理信用卡還貸為名,電話聯系到被害人劉某,讓其代還信用卡,手續費從卡內扣。陳某事先在網上購買兩張銀行儲蓄卡,董某將其中一張銀行卡讓出租車司機帶給被害人劉某,劉某當晚通過轉賬方式向該銀行卡內轉入21000元,收到進賬短信后,這邊廂陳某隨即通過手機銀行將該21000元轉到事先準備好的另一張銀行儲蓄卡上,并由一直等候在ATM機旁的董某迅速將錢取出,隨即二人當晚就乘出租車離開連云港。
在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還發現,此前陳某曾因犯詐騙罪被河南省某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正在緩刑期內。
連云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董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儲蓄卡冒充信用卡,借信用卡還貸為名,騙取他人財物21 000元,數額較大,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陳某曾因犯詐騙罪被宣告緩刑,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新犯的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并罰的原則決定執行的刑罰。為打擊刑事犯罪,保護公私財產不受侵犯,依法撤銷被告人陳某的緩刑宣告,以被告人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與前罪判處的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實行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以被告人董某犯詐騙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責令被告人陳某、董某退賠被害人劉某經濟損失2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