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買配件組裝氣槍 非法持有槍支獲罪受罰
作者:馮友林 曹蓉蓉 發布時間:2016-12-26 瀏覽次數:514
近日,東臺法院審結了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被告人陳某因組裝氣槍放于家中,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宣告緩刑六個月。
陳某系槍支愛好者,2016年6月陳某通過淘寶網購平臺購買了氣槍配件,并將配件組裝成氣槍一支放置于自己家中。同年7月,陳某通過多方打聽,在蘇州一高速服務區購買了部分氣槍配件后,又通過淘寶網購平臺再次買了部分氣槍配件,再次將配件組裝成氣槍一支放在自己家中。后因上述槍支被東臺市公安局民警在陳某家中查獲而案發。經鑒定,陳某持有的兩支氣槍均是以壓縮氣體為動力,對人體均具有殺傷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作為槍支愛好者,應當在合法的基礎上去滿足自己對槍支的熱愛,特別是在當前網絡發展迅速、購物渠道便捷的條件下,更應謹慎處理好對槍支的興趣愛好,避免“因愛生恨”,誤入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