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謝法官了,拖欠一年多的'血汗錢'終于拿到手了,可以開開心心過年了”,吳老漢激動地說。原來,這是發生在12月15日太倉法院開展的一次集中發放執行款活動中的場面,活動中,該院為蘇州某化纖有限公司35名職工發放執行款60余萬元,依法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蘇州某化纖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拖欠吳老漢等35名職工工資60余萬元,經太倉市勞動人事仲裁委仲裁后,該公司仍未按照仲裁裁定書確定的義務履行。后來,吳老漢等35名職工向太倉法院申請執行。因被執行人名下的土地被無錫債權人設定抵押并在當地法院訴訟中,該土地由被其他法院首次查封,資產處置涉及不同的兩家法院。太倉法院受理案件后,積極與優先權法院與首封法院聯系協商,最終將被執行人名下的土地處置權予以移交,該院取得處置權后,立即啟動執行綠色通道,對該案優先執行、優先處置、優先發放,今年11月依法拍賣了被執行人名下的廠房、土地等相關財產后,對被執行人拖欠的工人工資全額發還到位,依法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