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家欠繳物業費 新業主有家不能回
作者:王玥 發布時間:2016-12-13 瀏覽次數:409
司法網拍競得別墅,竟被小區物業拒之門外?近日,園區法院接到了競買人的求助電話,成功與小區物業交涉,幫助競買人順利交付房屋。
2016年11月初,周某在通過司法網拍成功競得一處位于太湖邊的別墅。正當周某準備進入小區現場考察確定裝修風格的時候,卻被小區物業攔在了門外。周某向工作人員表明身份和來意后,原以為能被放行,不料物業工作人員告知周某需要將所欠物業費全部結清才能放行。周某站在門口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自己剛拍到這套房子,進都沒進去過,物業費又是從何說起。原來,上一任業主因金融借貸糾紛將房屋抵押拍賣,還欠下數萬元物業費,物業方面認為既然李某現在是新業主,就該補交物業費。一時之下,雙方無法達成默契,李某甚至為不能進門這事三次報警,仍然無法解決,無奈之下只得尋求執行法官的幫助。
執行法官一行來到涉案房屋所在小區,物業方多方推諉,物業經理遲遲不肯現身。執行法官向物業工作人員釋法明理,告知物業方關于物業費糾紛應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并在小區門口張貼了拍賣成交告知書。隔日,物業的代理律師來到法院,經協商同意李某進入小區,并表示會對前任業主拖欠物業費的行為進行催繳或提起訴訟。據悉,周某現在已經順利進入競買房屋完成交接。
法官說法:如今,繳納物業費問題已經成為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焦點。無論業主以何種理由拒付物業費,均屬于非法行為,物業公司有權依法收回自己的既得利益。一旦物業公司遭遇業主拖欠、拒交物業費的情形,應通過上貼通知、上門催繳或者訴訟途徑來解決,做到理性維權。本案中,無論是前任業主還是新業主李某拖欠物業費,物業公司均不能以此為由將業主拒之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