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空間交易不成 維權四月終獲賠償
作者:陳珊燕 馬瓚 發布時間:2016-11-29 瀏覽次數:482
吳某是淮安人,目前在無錫工作。張某是靖江人,工作地在上海。這兩人原本毫無交集,卻因為一場網絡交易走上法庭。個中緣由究竟是怎么回事兒呢?
輕信QQ交易購買兌換碼
“就因為貪了幾百塊錢的小便宜,買了這么個東西,結果東西不能用還耗費了我幾個月的時間和精力來維權,太不值當了!”盡管這起案件已經了結,吳某也成功獲得了賠償,但一說起這事兒,他還是頗有怨言。吳某口中的“東西”究竟是啥,又怎會引來一連串的麻煩?
事情還得從今年6月份說起。
“80”后吳某工作之余,喜歡在網上淘些合心的商品。他看中了一臺樂視電視,然而京東網上的報價讓他糾結萬分。
6月的一天晚上,吳某正在網上閑逛。不經意間,“出售樂視電視兌換碼”幾個字映入了吳某眼簾。正為購買樂視電視猶豫不決的吳某,主動通過QQ群找到了出售人張某。QQ聊天過程中,張某告訴吳某,憑此兌換碼可以直接在樂視商城兌換50英寸樂視超3電視機一臺,而此兌換碼的售價為2100元,比京東價格便宜了好幾百。心動之下,吳某決定與張某進行這筆交易。雙方約定先由吳某通過支付寶付款2100元,再由張某發送兌換碼。
使用時發現兌換碼已失效
“我把錢打到他支付寶賬戶上,但直到五個小時后,張某才把兌換碼發給我。”法庭上,吳某訴稱,收到兌換碼的第一時間,自己就到樂視官網上進行兌換。然而,顯示的結果卻是該兌換碼已經被使用。
難道被騙了?!不敢置信的吳某立即聯系張某要求退錢,但張某卻保證自己的兌換碼沒有問題。
究竟是怎么回事兒?冷靜之后,吳某撥打了樂視客服電話了解情況,得到的回復是該兌換碼是真實的,但在吳某兌換前10分鐘,已經被他人先行使用過,這才導致吳某的兌換碼失效。
既然如此,吳某決定退款。然而,張某卻百般推諉。無奈之下,吳某決定找到張某本人,見面協商。
線下維權百般遇阻費周折
“幸虧交易時我多了個心眼,選擇了支付寶轉賬交易。”吳某稱,張某提供的支付寶賬號是一串手機號,自己通過報警求助公安機關查詢到,張某在支付寶上認證的姓名和該手機號登記的姓名是一致的,因此確認了張某的真實身份。隨后,吳某冒充快遞員與張某聯系,得知了張某在上海的工作地點。表明身份后,張某同意與吳某見面解決此事。
約定見面當天,張某卻爽約了!這樣的結果讓吳某氣憤不已,最終,他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訴訟之初,承辦法官對張某進行了反復調解,張某同意退還2100元。但就損失賠償事宜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靖江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張某將已兌換的失效兌換碼交付吳某使用為合同義務的不履行,構成違約。后雙方約定至張某處協商解決爭議,吳某依約而至但張某卻未曾露面,是不誠信的表現。最終,法院判決由張某賠償因其違約導致吳某發生的合理交通費損失183.3元。
法官支招:發生網購糾紛如何打官司
如今網絡購物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一種方式,隨之而來的是網絡糾紛的大量增加。訴訟維權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最后一道屏障,然而消費者在選擇此解決途徑時卻有著許多的困惑:去哪兒告?去告誰?證據如何準備?法官支招教你如何輕松搞定網絡糾紛!
在哪里打官司?
根據2015年2月出臺的《民事訴訟法》解釋的規定: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買受人住所地或收貨地法院具有管轄權。這就是說,對于網絡糾紛,除了選擇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外,消費者也可選擇在家門口法院起訴。當然,諸如天貓等網購平臺會采用協議管轄的方式排除消費者的此項權利,但由于協議管轄條款屬于格式條款,所以網購平臺必須明確、具體地告訴或提醒消費者注意,否則,該條款就可能無效。
打官司起訴誰?
通常來說,因網購的產品發生糾紛,消費者可依據買賣合同關系直接起訴銷售者(商家),但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在下種情況下也可以起訴網絡平臺提供者:一、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二、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的(如先行賠付等);三、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如何收集保存證據?
“誰主張,誰舉證”是基本的舉證規則,網購糾紛亦不例外。然而由于網絡購物的特殊性,相關交易活動通常是以電子數據的形式保存在網絡平臺或某些軟件中,容易被改動、遺失或刪除,從而造成舉證難。因此,在網購時一定要注意保留各階段的證據,一旦發生糾紛或有糾紛可能應立即對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原始界面進行截圖保存,尤其是商品信息界面、與賣家的聊天界面、支付轉賬記錄、物流收貨記錄,同時對大宗商品交易盡量向賣家索要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據。
以上這些網購糾紛訴訟的常識,你get√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