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行醫致人死亡 獲刑10年罰金10萬
作者:馬俐 發布時間:2016-11-28 瀏覽次數:419
男子韋某無證替人治療頸椎病,結果一針下去“治死了人”。近日,吳中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韋某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萬元。韋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蘇州中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韋某初中畢業后在安徽老家醫院學習了3年,又參軍做了4年衛生員。退伍后他取得了按摩師證,在醫院、保健按摩等場所做了10余年按摩師。2012年,韋某來到蘇州木瀆,租下一間民房開了個按摩室,名叫“大國醫康復治療中心”,主要治療頸椎病、肩周炎、椎間盤突出等運動系統疾病。病人一般都是經老鄉介紹而來,按療程收費,一個療程十次,只做針灸、牽引、按摩和拔罐是800元,病情嚴重需打“水針”的按部位不同收費不同,腰椎注射150元一針、頸椎注射300元一針。
2015年2月,梅某在丈夫的陪同下慕名來到韋某的按摩室治療頸椎間盤突出,并稱左手臂又痛又麻。看過梅某的片子后,韋某開始為梅某治療,主要手段是牽引、按摩和針灸,由于病情較重,在征求梅某同意后,韋某為她進行了3次“水針”注射治療,注射液是韋某自己用葡萄糖注射液、利多卡因、維生素B1等藥物配的,注射在左側臂叢神經阻滯處,用來給頸椎消炎、營養神經。10天的療程結束后,梅某病情有所緩解輕,便沒有再來治療。
3月8日,梅某的右胳膊有些痛和麻,再次來到韋某的按摩室治療。當天下午1時許,梅某夫婦來到按摩室,韋某先為她做了半小時頸椎牽引,之后開始注射“水針”,由于這次治療的是右手,所以韋某對著她右側臂叢神經阻滯處扎針,推了近一半時,梅某忽然哼了兩聲,大口喘氣、面色蒼白,接著脈搏微弱、口唇發紫,韋某和梅某丈夫馬上將她送到醫院搶救。
經搶救及進一步治療,梅某仍處于深度昏迷狀態,隨時有死亡危險。3月18日,梅某醫治無效死亡。經鑒定,梅某系因頸椎牽引、頸部藥物注射等治療過程中造成的高位頸髓損傷,因長期昏迷繼發肺部感染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韋某被捕后,賠償了梅某家屬經濟損失44萬元。
吳中法院認為,韋某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法院判決被告人韋某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萬元;扣押于公安機關的藥品、器械等作案工具予以沒收。韋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蘇州中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