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法律撐腰,不僅讓我們懂得依法維權,更維護了我們大家庭的親情,真是太好了。”拿到父親的賠償款后,市民薛某對援助律師連聲稱謝。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在啟動特別程序+援助律師的介入下,最終得以圓滿解決。

  據了解,今年20歲的薛某家庭較為不幸,其父親身患重度精神殘疾,且有嚴重疾病,生活基本無法自理,早在12年前,薛某母親因意外而不幸身亡,對童年的薛某造成巨大的心理陰影。2007年1月,薛父又不幸遭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傷,后經潤州區人民法院審理,薛父獲賠68萬元。

  當年,薛某尚未成年,所有-切賠償事務均由其伯伯與姑姑及堂哥代為處理,并由公證部門做了一份公證書,薛父的所有賠償款由其伯伯與姑姑共同管理,如果薛某或薛父需要用錢,則需要經伯伯和姑姑同意后才能支出。

  如今,由于薛某已經成年,故向伯伯與姑姑提出以合法監護人的身份親自掌管父親的賠償款,誰知卻因此與伯伯和姑姑發生糾紛。無奈之下,薛某帶著父親于前不久來到潤州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幫助維權,索回這筆巨額賠償款。

  在掌握了相關證據后,援助律師將此案訴至法院。近日,經潤州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出于對殘疾人負責的態度,受援人兒子薛某的監護人資格必須經過《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才能確定。因此,潤州區人民法院決定啟動特別程序審理此案。同時援助律師也開始與薛某的伯伯與姑姑進行聯系。

  經過援助律師的不懈努力,最終調查了解到,薛父當年的這筆賠償款在近十年中的使用情況,其中包括薛某父子的生活費、房屋裝修、看病、購物等共計40多萬元,剩余費用包括利息在內共計還有約40萬元。

  經仔細核對帳目,余額40萬元基本符合常理。援助律師立即將相關情況告知了薛某父子,薛某當即表示認同。經過法院和援助律師的積極開導,薛父哥哥、姐姐最終表示愿意歸還剩余賠償款的管理權。援助律師為雙方起草協議,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最終薛某與伯伯姑姑消除了誤會,以親情為重,愉快地共同撤銷了特別程序,雙方當事人一同到銀行網點辦理了結賬手續,薛某終于拿到了父親的交通事故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