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QQ后又占為己有 被判違法
作者:王新房 發布時間:2016-11-24 瀏覽次數:421
近日,鹽城中院審結一起行為人在出售自己的QQ號碼并取得價款后利用騰訊公司的審核時間差又重新占有的合同詐騙案件。行為人陳某最終被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2015年4月17日,陳某與黃某通過QQ聊天工具約定:陳某通過淘寶平臺以人民幣4萬元的價格將自己使用的5位QQ號碼賣給黃某,并約定在黃某支付價款后陳某將QQ密碼告知黃某,并更改QQ密保手機號碼。在黃某向陳某支付了約定的4萬元價款后,陳某即將登陸密碼告知了黃某,并按照約定更改了QQ密保手機號碼。之后陳某收到騰訊系統發出的提示短信,得知更改捆綁密保手機有7天審核期,在審核期內可以用原密保手機發送短信取消更改操作。于是陳某心生貪念,立即發出取消更改QQ密保手機的短信,并且更改了該QQ號的登陸密碼,在自己的好友中刪除被害人QQ號,致使黃某既不能取得交易QQ號,亦無法與其聯系以索回已給付的4萬元。黃某于是向公安部門報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在履行合同交付義務過程中,在取得對價后,雖將涉案QQ的登陸密碼告知被害人,亦按約定更改了QQ密保手機,但其利用騰訊系統對更改該QQ密保手機的審核期,非法將涉案QQ重新占為己有,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遂作出上述判決。